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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人了吗?”
“之前是往这里跑的。”
“一个黑色长发的小丫头,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
“那丫头是侦探社的新人,没什么能耐,怎么这么久都找不到?”
“不要浪费时间了,直接开机关枪扫射吧,这是在大街上,时间拖长了不好。”
“机关枪?就抓一个啥都不懂的小姑娘?老大都说了,要节约弹药,节约弹药。”
“只要能抓到她,钱不就来了?”
“你那么肯定能抓到她?”
“不就是一个新人吗?”
“谁知道她有没有后手!”
“你们这些混子,决定好了没有?决定好了就快下命令,尽耽误事!”
“我说啊,芦荡,你不过是上次任务多拿了几个人头,就这般嘚瑟了?我告诉你——”
正在说话的歹徒脸上横着一块烧伤的痕迹,他右眼缺了一半,手里端着一把沉重的机关枪,枪口随着动作乱晃,时不时指向身边的同伴。而他的同伴,原本带着令他厌恶的表情看他,这会儿眼神忽然就发直了——
一颗黑漆漆的东西正朝他们飞来。
随着不可避免的爆炸,强烈的白光瞬间灼烧了他们的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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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群歹徒比想象中的好对付。
在他们互相争执的时候,我已经从电话亭后面走出来,以路边排排停放的小轿车为掩体,悄无声息地来到了他们身后。
从他们的争论中,很容易判断出这个小队的情况。三名同级别的人一起出任务,相互掣肘,又带着一堆青黄不接的手下,混乱不堪。
这样的组织,怎么敢来挑衅侦探社?
我绕到了一个没有人能看见的角度,拉开手榴弹拉环,用尽全力将它扔了出去,紧接着又抛出一枚闪光弹,作为店长逃离的信号。
手榴弹在歹徒中间炸开,有三五个人避之不及,半边身体被炸得血肉模糊。
余下的十来个人刹那间被强光侵袭,捂着眼睛哀嚎。
我同样在闪光弹的范围里,早有准备地闭上了眼睛。
在抛出闪光弹之前,我已经背下了他们的站位,此时所需要做的仅仅是举起手枪,按照记忆中的位置,一个一个地射去子弹。
这会儿,我的右肩开了个口子,手臂完全举不起来,只能将手肘撑在汽车盖上,用左手来帮右手射击。
这把手枪只有五枚子弹,放倒这五个之后,还有六个……
我听到尖利的惨叫声,知道自己射中了,便往轿车后面一滚,隐藏身形,却猛然撞到了一具温热的人体上。
我吓了一跳,条件反射地要睁开眼,又被一只手捂住眼睛。
略微磨砂的绷带滑过我的眼睑,太宰的声音在我耳畔响起。
“别紧张,是我。”
闪光弹的时效与他的话音一并结束。
我的手枪“扑通”一声落在地上,心里则像是被子弹射中了一般,难以抑制地灼烫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