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程的路上,夕阳正好,橙黄色的暖光铺满大地,落在身上暖意融融,即便是北境惯常的刺骨寒风,此刻也不觉得冷了。
此战大捷,不仅击溃了胡人,还收回了被胡人盘踞已久的玉门,所有人都心情舒畅,除了姜晚。
倒不是围杀胡人的场面给她的冲击力太大,而是因为……这马实在是太难骑了。
此刻,她颤巍巍地骑着一匹白马走在前头,李绍英和李绍荣分在两侧,后面跟着满脸欢喜的精锐小队。
姜晚握紧缰绳,指节攥得发白,喉头忍不住微微滚动。
说来也是怪她好面子,不好意思总蹭李绍英的马,便硬着头皮自己上阵。虽然她骑术确实不怎么样,但勉强能驾驭得来,不至于半途被摔下去,更丢了面子。
“这一仗打得真痛快!”
李绍荣的声音突然传来,惊得姜晚打了个激灵。
“自从萧二不带兵后,我们已经很久没打过这么畅快的仗了!”
李绍英闻声皱眉:“你能不能安静点?”
李绍荣扬了扬眉毛,并不理她,望着姜晚紧绷的背影道:“还别说,夫人今日指挥若定的模样,倒让我想起从前我们几个初次上战场的时候了。”
白马的脚步稳了些,姜晚心头顿时舒坦不少。方才一战的情景出现浮现脑海,姜晚回忆起当时的感受,只觉得最初是排山倒海的紧张与恐惧,而后才慢慢积淀为一种奇怪的镇定。
此刻听了李绍荣的话,她也不禁好奇起他们的经历:
“是吗?那你们第一次上战场是什么情形?”
李绍荣回忆道:“那时前朝旧臣死的死逃的逃,萧老将军和我爹投入晟王麾下,我们三个年龄又差不多,自然常凑到一起。”
“那时我和绍英差不多十六七的年岁吧,萧二也差不多。”
“恰逢燕王的人来偷袭营地,萧家和李家主力在济州战事胶着,实在分身乏术,我们几个临危受命,连个准备都没有就被推上了战场。”
“这么仓促?”姜晚惊讶,“你们不怕吗?”
“那年头兵荒马乱的,都快乱成一锅粥啦!大家都抱着有今天没明天的心思过活,哪有空琢磨怕不怕的。”李绍荣笑道。
谈及此事,李绍英眼底也少见地泛起怀念:“当时侯爷也是如夫人这般事无巨细地安排,生怕我兄长毛手毛脚的,坏了大事。”
李绍荣不乐意了:“怎么能光是我毛手毛脚?你也有份!你那时不也莽撞得很,非要逞强追击残兵,结果差点中埋伏,忘了是谁把你拽回来的吗?”
李绍英也不甘示弱,回敬道:“那又是谁选错了扎营地点,结果差点被水淹死?”
两人你一言我一语互相揭短,将当年的糗事都翻了个遍,为众人添了几分轻松的氛围,连一向不苟言笑的侯府精锐也不禁扯了扯嘴角。
末了,李绍荣发出感慨,声音中带了些少年气:“那会儿我还觉得烦,谁不会打仗啊!而且大家都初出茅庐的半吊子,谁又比谁强到哪去。结果真到了战场上,全靠他的步步为营铺排才没出岔子。”
话音刚落,原本在马背上松快坐着的李绍荣,此刻身子微微前倾,目光紧盯前方。
“诶,夫人!”他对姜晚道,语气中带着些微警觉,“你看那是什么?”
姜晚顺着他的手指看去,只见前方道路中间卧着一团黑乎乎的东西。
李绍荣率先打马上前,带看清了些,才低呼道:
“哟,是个小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