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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6章(第2页)

第311章让西方的鲜血横流

丹尼尔冷漠地从酒店的高层房间内,用望远镜观察着伯明翰骚乱的街头。

在阿拉巴马州,现在的黑人骚乱,是最厉害的,黑人们与警察的冲突,在伯明翰的街头,显得那么血腥,双方对对方都毫无怜悯之意,逮到机会都是往死里下手。

他只是让手下的黑帮,做了一点“微不足道”的“帮助”,就让伯明翰的骚乱,大了不知道多少。其实也就是从这些年组织在美国积累的美式武器弹药中,向伯明翰的黑人,提供了二十多把冲锋枪及一些弹药而已,也就只有少量的手雷,但就这点力量放上去,让伯明翰骚乱的性质早就升级,现在完全可以说得上是暴乱了。

警察的镇压,首先遭到了冲锋枪扫射,导致了重大伤亡。接下来警察的反击就升级了,他们对看到的一切黑人枪击,根本不管对方是否持有枪械。但偶尔,他们也会遭到黑人枪手的反击或手雷。而这一切,都被提前安排好的美国电视台和一些其它媒体的记者,“恰好”拍到了。

组织只是要求他,尽量推动让美国的“民权运动”持久化、长期化,不能兴盛个两年,最后又全面的偃旗息鼓,要让黑人民权运动和骚乱,成为美国长期的一道风景线。

但是习惯了黑帮模式的丹尼尔,他执行任务的思路很简单。先让美国的骚乱扩大,让各个城市的骚乱和冲突,变得更血腥、更残酷,这样未来虽然可能短期被镇压下去,但那些黑人心中的怒火和对鲜血的记忆,就更鲜明而持久,未来就更容易被动员起来。而那些本来就不满于美国政府的白人大学生们,他们的反政府倾向和趋势,就更容易自然地发生出来,黑人的鲜血,自然是让他们,对美国政府变得更为愤怒的导火索。

丹尼尔已经很不年轻了,是五十多岁的人了。他在南美的黑帮中,是大名鼎鼎的教父人物,美国政府和FBI也知道他,不过除了自己的同志,所有人都认为他是一个黑老大而已,与南美巴西、阿根廷、智利和墨西哥,以及美国南部各地的黑帮,都有联系的多个大佬。

正因为如此,他早已上了FBI的内部监视名单,只是还没有通缉他而已,毕竟在美国也找不到他直接的“罪状”。但他如果公开露面被FBI发现,一定会被秘密逮捕的,所以他在美国,必须很小心。

组织早已劝他脱离一线,直接到中国退休,颐养天年。但他还是向组织申请继续干下去。他早年是组织的外围,直到长期考验被信任后,在1938年才入党,成为组织的正式成员。

丹尼尔曾经问过自己,真的信仰GC主义吗?他其实不能确定。他认知GC主义是合理的,比资本主义好,但要说坚定的信仰,恐怕不一定。但他喜欢这种革命带来的概念和生活,几十年下来,这种紧张的生活,已经成为了他生命的主宰,他很相信领袖常说的那句话:“革命者永远年轻”,他觉得,在黑暗中的这种生活是如此的刺激,能够让自己保持年轻。

丹尼尔从不觉得自己是美国人,他对美国的记忆,是他从记事开始,就与美国狗娘养的政府斗上了。他唯一感谢美国的,就是当年政府与黑帮一起通缉他,让他被迫去了东方,从而被组织吸纳,让他的人生能够变得如此的精彩。

所以他从不畏惧死亡,这种生死之间的人生舞蹈,才是生命之所以值得留恋的地方。

他不动声色地关上了窗,心想,有了伯明翰的鲜血,纽约、旧金山、底特律,一个个美国的大城市,都可以动起来了,让美国人对1963年的记忆,就是黑人的鲜血。二战后,有差不多450万黑人,离开了美国南部的农业地带,来到西部和北部的美国大城市定居,以至于城市中心黑人聚集,而他们又很难找到好的工作。相反,美国的城市白人正在郊区化,以避开市中心的黑人。这样正好提供了骚乱最好的土壤。

他对助手桑托斯说道:“明天我们就去旧金山,这里的事情暂时到此为止。”

桑托斯是墨西哥人,他也是党员,在3年前才结束了在中国连续4年的学习,回到美洲后,很快成为了丹尼尔最重要的助手。

桑托斯走到窗前,张望了一下仍然骚乱中的街头,转头对丹尼尔说道:“你觉得黑人的民权运动,最后能有什么效果吗?”

丹尼尔摇头回答:“呵呵,表面上当然有效果,美国政府总会出台一两个法案,必须要解决黑人的不满嘛。不过表面的歧视取消了,本质的歧视,当然是永远都不会变的。与黑人平权?除非这些美国大佬们都疯了。革命不彻底,革命者就只有死,或者是肉体直接的死,或者是精神上被弄死。”

“我不关心这个,不过可以利用这个,不断揭穿美国所谓改进民权的骗局,显然是一个继续发动黑人的有效手段。”

在丹尼尔淡漠地看待黑人运动的时候,美国总统肯尼迪,却处于非常的烦恼之中。

他刚刚看过了FBI送来的伯明翰骚乱的一些电视录像,让他大感吃惊,可以说,血腥的程度,让他目瞪口呆。这完全是武装的暴乱,他们哪来的武器?FBI认为前些年对武器的管制太松懈了,现在根本无法控制民间枪械的来源。

暴乱的消息已经扩散了,全美的每一个电视台,都在报道,而明天各大报纸的头版头条,相信也已经为伯明翰暴乱,预定好了头版头条。这个时候再想去管控媒体的消息传播,已经为时太晚,据说正好有不少记者,因为别的事情在伯明翰,所以消息一下子就扩散了。

对于这件事,作为总统,他肯定要对公众发表演说表态,这还是小事,但让他感到不妙的是,这场骚乱难道只会发生在伯明翰?看到了黑人到处鲜血和在伯明翰横尸遍野的惨况,其它城市的黑人,得愤怒到什么程度?走上街头是肯定的,但会不会转化为各城市的暴乱呢?

但事情还没有发生,也不能宣布全国宵禁呀,何况未必有用,恐怕只会让黑人与当地警察的冲突白热化,真是头疼呀。

肯尼迪叹了一口气,1963年本来应该是他的好年头,因为在1962年10月的美苏古巴导弹危机中,他处理得当,大大地削了苏联的面子,让赫鲁晓夫不得不退让,美国人都为他而自豪,让他的声誉一下子飙升了许多,很多人已经把他看成是伟大的美国总统了,不想现在碰上了这样的大麻烦,这简直就是捅了一个马蜂窝!

不能只是镇压,时代已经变了,如果对黑人单纯镇压,美国在世界的领导力和软实力,将受到很大影响,所谓的“民主和自由”,估计要臭大街了。他想起了去年的导弹危机。在他事后的反思中,他认为美国当初对苏联逼得太紧了,居然在土耳其都部署了核导弹,直接威胁到了苏联所有的重点城市,所以苏联在古巴部署42枚核导弹,其实是想与美国达成核平衡。

所以他虽然最终以动员了90艘舰艇和半个美军的战争边缘极限策略,逼退了苏联,但也答应了赫鲁晓夫,在几个月后,暗中从土耳其,撤出了美军的军核导弹。这让他领悟到,做事得留有余地,对黑人也是如此。

古巴的事情不也是美国自己搞砸的吗?卡斯特罗1959年建国的时候,对社会主义的倾向并不明显,他的前任艾森豪威尔还热情地邀请卡斯特罗访美。后来怎么搞成这样的?不就是美国对于新古巴政府的主要成员大多是激进派不满,例如对那个格瓦拉,从而不断向卡斯特罗施压,结果他干脆向苏联求援,让古巴变成了社会主义国家吗?这是典型的搬石头砸自己的脚。

做事不能太直接,要有策略,肯尼迪提醒自己。他对总统演讲有了思绪,承认伯明翰是一场悲剧,承诺立即推进《民权法案》的出台,以法案确定黑人与白人的同权,结束美国的种族歧视。

伯明翰的消息传来,等到肯尼迪确定方针,已经是深夜了,不适合再发表电视演讲,他安排通知全国,总统在明天上午将对全国发表电视演讲,针对伯明翰骚乱事件进行表态。

然而,没等到他演讲,当天晚上,美国全国就有20多个城市发生了黑人骚乱,这些城市到处都是火光冲天、鲜血铺街,很多人横尸街头。等到他第二天早上发表总统咨文的时候,已经不可收拾,全世界都在报道美国的连续骚乱。到了第三天,统计出来的数字吓坏了肯尼迪,不到两天的时间,就有三千多黑人死于骚乱,而死伤的各地警察,超过了五百人!

而且很难瞒过新闻媒体了,此时欧洲在美国的记者,都有三人死于非命。各种录像视频和文字纪实,传播得到处都是。所有的美国媒体,都在问一个问题:“美国到底怎么了?”所有的美国人都目瞪口呆,繁华的美国,转眼就变成了战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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