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里的人耳廓瞬间红了,但他没有躲,而是从顾莲沼怀里抬起头,颤动的眸光如同日光下闪烁的清泉,他的声音很轻,但十分真诚,“阿峤,给我一点时间,我也想慢慢爱上你。”
喜欢与爱不同,柳元洵从不轻易允诺自己无法给予的东西。但他真的很想爱上顾莲沼,很想爱上这个如突如其来的疾风般席卷了他平静的生活,以强势的存在感彻底侵入他生命的人。
这个,在他最恐惧的时候,忍着悲痛,对他说“不要怕”的人。
……
时至正午,队伍寻了一处靠近水源的开阔之地,开始挖坑架锅做饭。
由于人数众多,众人分工明确,行动迅速。几人负责淘米洗菜,另几人则忙着烧火做饭,没过多久,饭菜便准备妥当了。
行军路上能吃到口热饭已经不容易了,由于队伍里还有个皇室子弟,所以在大锅竈开始前,特意给柳元洵和沈巍单独开了个小竈。
外头风大,淩晴便将饭菜端进了马车,四菜一汤,都是热炒。食材虽简单,可在这样的环境下,却别有一番风味。
用过饭后,队伍立即开始拔营启程。
在外头吵吵嚷嚷的喧闹声里,顾莲沼最后检查了一遍,确认将人裹得密不透风后,这才牵着他的手出了马车。
淩晴转头瞧见他们,惊讶道:“咦,主子,您怎么出来了?”
柳元洵整张脸都被裹在围脖里,仅能露出一双眼睛,说话的声音全被堵住,顾莲沼便替他回答了,“里头太闷了,我带他出来透透气。”
顾莲沼一露面,原本趴在地上警戒的扫把尾猛地扑了过来,在他身侧拚命摇晃着尾巴,显得极为激动。
对于扫把尾这样的猎犬而言,被困在院子里简直是一种折磨。能在野外随军尽情狂奔,才是最令它感到畅快的事情。
乌霆原本正跟在乌云身旁,见顾莲沼出现,也如同认主一般,朝着他靠了过来,温顺地低下了头。
柳元洵看着顾莲沼被一狗一马簇拥的模样,不禁莞尔。顾莲沼身边虽没什么亲近的人,可他与动物们的关系倒是十分融洽。
“有件事我一直想问你,”柳元洵垂眸看着在顾莲沼身侧活蹦乱跳的扫把尾,疑惑道:“扫把尾它是不是……看不起我?”
“扑哧”一声,顾莲沼没忍住笑出了声。
他揽过柳元洵的腰,笑着问道:“你是说,它既不亲近你,也不对你龇牙?”
柳元洵轻轻点了点头。
顾莲沼却只是笑,并不说话,待揽着他的腰,拖着他的臀,将他扶上马,自己也跟着跨坐在他身后时,才在他耳边解释道:“它不是看不起你,它是能闻出你身上有我的味道。”
二人日日夜夜耳鬓厮磨,同榻而眠,别说是染上气味,简直都快融为一体了。像扫把尾这样嗅觉敏锐的犬类,又怎么可能闻不出顾莲沼的气息呢。
等他们上马,短暂休憩的队伍也已整理完毕,再次按照之前的速度前进。
柳元洵从未骑过马,上了马才发现,这滋味远比他想像中难受。且不说这高度让他有些头晕,单是马儿奔跑时的颠簸感也令他浑身不适。
好在顾莲沼很快勒住马匹,将他抱了下来,懊恼道:“是我考虑不周。我只想着让你出来透透气,却没想到你受不了这个。”
会骑马的人能随时调整自己的姿势,颠簸感并不强,可不会骑马的人就遭了罪了。他们两个,一个不清楚骑马的感觉,一个不了解不会骑马的人骑马时的感受,折腾了半天,还是以将人抱回马车中收尾。
顾莲沼一边替他解大氅,一边后悔道:“对不起,是我想得太简单了。”
他是个糙野的人,却喜欢上了个金贵娇弱的玉人,他想讨好柳元洵,可他想出来的办法也是粗糙的。马颠一颠,柳元洵就要散了,风吹一吹,柳元洵就又病了,实在叫他捧着人不知道如何是好。
“不会啊,我很喜欢骑马的感觉。”柳元洵倒是对刚才的经历有些回味,“不过我是第一次骑马,又在行军途中,总不能让大部队为了我放慢速度吧。况且外面风大,确实也不适合学骑马。听说江南风和日丽,我倒真有些期待骑马上街的日子。”
顾莲沼眼睛一亮,“你真的喜欢?”
“嗯。”柳元洵笑着点头,顺着顾莲沼的力道脱下外衣,等他将衣服放好后,又轻轻勾住了他的手指,“你不必总是如此介怀,你我之间,早已过了以这些论情谊的时候。你能在我身边就已经很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