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姆问我手绢哪来的,我支吾说是捡的。
她不信,可也没追问。
我偷偷在手绢角上绣了朵极小极小的槐,针脚细得几乎看不见。
这几日我总在那条路上走。
有时走得脚都疼了,可再没遇见过他。
庙里的和尚来来往往,都不是他。
有个胖和尚总盯著我看,怪討厌的。
昨儿下大雨,我还是去了。
回来就发热,今早头疼得起不来。
阿姆急得直骂,说姑娘家不该这样乱跑。
我闭看眼睛装睡,手里看那块手绢。
要是再见著他,我要说什么呢?
“师父,还您手绢?”
还是“多谢您那日相助”?
想著想著,脸就烧得更厉害了。
横竖都是要还的。
可要是永远见不著了呢?
这念头一冒出来,心口就揪著疼。
是一见钟情吗?
这种感觉好奇怪!
我们这个古老的苗家寨子,有特殊的配婚风俗。
女子婚配,讲究的是一个万千人群中的“眼缘”。
若不能一见倾心,便是祖宗不认可的姻缘。
女子见到心动的男子,会露出右手一截手腕给钟情的男子看。
男子若是钟意这位女子,要去踩女子的脚。
从十六岁到十八岁,我没有露出过一次手腕给任何一位男子看过。
我该不会对一个和尚动心了吧?
寨子里的老人们说,这会遭报应的,
挣扎了三个晚上,我才强迫自己忘掉了那张脸。
哈哈!
怎么可能那么巧!?
不可能!
不可能。。。吗?
到了天龙寺下院,门口。
热芭换上粗布衣裳,脸上抹了灰,扮作万劫谷的奴僕。
然后跌跌撞撞衝进天龙寺时,月光將她的影子缩成一团。
“虚言大师!救命啊!”
热芭使劲拍打著庙门。
很快,庙门被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