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出差的日子,季舒也免不了应酬。
降了温,秋天的好处之一是,可以穿各式的毛衣与外套。在色彩略显枯燥的秋天,各色风格的衣物都不显突兀,还能点缀心情。
虽然上班着装受限,但选择面还是不少。薄羊绒大衣正适合这个时节,早晨搭配着装,再化一个简妆,是她一天中较为轻松的时刻。
在这样忙碌而有压力的季度里,她的经验是,能做什么开心就去做什么。人要选择性装瞎,不要细想存在主义危机,否则精神就会崩溃。
虽然她的开心好像都跟花钱有关,比如购置衣物,做指甲,也只能哄得自己一时开心,但也足够了。指甲样式多到眼花缭乱,但她只喜欢纯色,秋冬时只爱红色。偏暗的酒红色,很配毛衣。
晚上的应酬是在会所里,季舒在过道里碰见正从包厢中出来的方恺时,并没有很意外,毕竟这会所就是他家开的。
加他微信,已经是两天前。翌日她上班时,将收集的资料整理成文档,考虑到他在微信上查看文档不方便,她又写了个简要的文字总结。谨慎着措辞,既要有结论,又要尽量避免太过主观的判断。她发送给他后,他隔了没多久,回了OK,就再没有回答。
她没有再给他发信息,但也没有干等着他给自己下达任务,关于C市的业务资料,她已经在收集。他大概率是太忙了,有空时会找自己。
季舒停下了脚步,笑着向他打了招呼,“方总好。”
方恺直接问了她,“在这应酬吗?”
“是的。”
“结束后发个信息给我,如果能凑上时间,我们聊一下。”
“好的。”
他点了头,就继续往前走。真是一句废话都没有,笑容也欠奉。不知是在想事情,还是心情不好,或是性格就这样。
应酬结束得不早也不晚,季舒走出包厢,给他发了信息,说她这结束了。他倒是回得迅速,没两分钟就回了她:等我十五分钟。
她回了好的,键盘敲出“好”时,自动出现了可爱的表情包,她当然不会用。她发工作消息时,标点符号都是一板一眼的,逗号和句号为主。
而这十五分钟,她去了洗手间,补了唇膏,擦了护手霜。她很不喜欢护手霜的黏腻感,但手上的倒刺逼着她在包里放支护手霜,想得起来就擦一下。
出来后,她懒得再找地方坐下,站在了不碍事的空地处,拿着手机看书。她最近在看宫部美雪,小说的魔力就是不论何时何地,翻开后就能立刻续上。
方恺从包厢中走了出来,结束了他的应酬。里面仍有其他帮忙应酬的人,他不必陪完全程。
门关上时,喧闹被隔绝在了身后。
他没有立刻发信息问她在哪儿,他也想获得两分钟的安宁,不想讲任何话,只是漫无目的地往前走着。
走过转角,方恺就看到了她站在了这条路的尽头。
过道的灯光是暖色系的,一时分不清她的外套是黑色,还是藏青色,大衣衬托其高挑身形之余,更增添了几分冷意。
她正低头看手机,十分专注,透过照在她面容上的屏幕光,可依稀看出,她在微皱着眉,但似乎又是放松的,没那么紧绷。
方恺一步步向她走去,厚实的地毯吸去了脚步声,她浑然不觉他的走近。离得更近时,他看到了她握着手机的手,白皙而细长的指节之上,是丹蔻色的甲油。
停顿了几秒后,他收回了视线。
他不想吓着她,但要开口时,仍跟上次一样,他一时不知如何喊她。
喊季总不合适,喊小季,他也没那么大,不过还是他太无聊了,才会浪费时间想这种问题。
“季舒。”
听到自己的名字,像是强行被人从另一个世界拉回,季舒连忙抬头,就看到他正向自己走来,吓了一跳,生怕自己反应慢,嘴已经比脑子快了一步,“你来啦。”
方恺看到了她的手机屏幕,密密麻麻的文字,不像文件,更像是阅读界面。而她这一句招呼,好像是他第一次没被她冷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