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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竹(第2页)

饶是如此,竹也在这种情况下学会了多种方言,谈不上精通,但简单的交流却是绰绰有余了,因而也谈不上困难。

钱粮的魅力使人天赋异禀。

真正可以称之为困难的是缓冲营地的人真多,哪怕整个营地的解律者有二十余人,竹的工作量也很可观,从平旦到日暮,休息时间加起来不超过一个时辰,每天结束工作时嗓子都仿佛在冒烟。

无怪乎酬劳丰厚,真是实打实的一分钱一分货。

更令人无奈的是,也不知营地每天提供给她的是什么饮品,虽然难喝到吐,但不管前一天嗓子多难受,翌日起来时都一点事都没有,让人想请病假都没借口。虽然就算能请她也舍不得请,休假是要扣工钱的。

“辛律第三十五条,婚后夫妻不能再睡别的人,违者杖四十,罚铜锱百枚,我知道你们想说什么,男女欢愉是人之常情,但你都已经成婚了,有主了,人皆有独占心理,还这么做很容易引起流血冲突。当然,你可以拒绝成婚,只要不成婚,那么只要不强迫别人,你想睡多少人都行。不过这样的话,未婚而生的子嗣,抚养权和冠姓权按人族的传统,其母的家族有优先权。而孩子都不是你抚养长大的,也就没有赡养你的义务,你老了病了死了都与之无关对了,不能强迫任何人,不管是男人强迫女人还是女人强迫男人都不可以,要受腐刑的,父母也要杖三十,子不教,父母之过。”

“辛律第四十条,不可遗弃骨肉,养不起就送到育幼堂,否则全都是犯罪,杖五十,罚铜锱两百枚,若是买卖与人为奴,杖一百,罚两百铜锱。附,都不养了,那么子嗣长大后也没有赡养父母的责任,父母老了病了死了统统与子嗣无关,父母若纠缠不清,杖三十。”

“辛律第十四条,见不义而不勇为者,罚铜锱百枚,见义勇为者,共享不义者之罚金”

秋季时天黑得早,竹又一天的工作结束时金乌早已归巢酣睡,双月高悬。

竹捧着药汁饮品抿了一口。

北方比南方冷,辛国位于九州的北部,更冷,热水放不了多久就会凉透,而解律者这份工作,对饮水需求很大,因而缓冲营地还安排了一个小童专门为戒律者添水,不过这会都结束工作了,自然不会再添水。

真凉。

在育幼堂养成了饮温水习惯的竹只饮了一口便饮不下去了。

将装水的小陶罐放下,竹拿起案摆着的油灯。

棚子里并不暗,整个棚子四面无墙,只有顶上有一层茅草屋顶,天上挂着的明月又一个比一个明亮,哪怕是夜里也很亮。只是这个年头,一百个人至少九十九个人营养不良,都营养不良了自然不免有夜盲的问题,月华再明碰上夜盲瞎子也很无奈。

整个缓冲营地就找不出几个夜里不瞎的,竹亦在其中。

因着戒律者的身份,营地给竹安排了一盏油灯。

小小的一只带把手的陶碗,碗里浅浅的一层油脂与一根灯芯草捻的灯捻。

竹拿着油灯往篝火台走去。

为了照明也为了驱赶野兽,缓冲营地每隔一段距离便有一处篝火台,台子不高,但入夜后会燃起彻夜的篝火,虽不能照亮所有道路,但至少能让人能辨识方向。

竹借着篝火台火点着油灯,旋即往大门的登记处走去。

从入境处到了缓冲营地也是要登记的,比对人数,有没有半道上失踪或是多出来的,同理,背熟了《辛律》拿着验离开的也要登记。

竹拿着油灯跑得登记处时人还在。

每日人来人往,白天的时候只来得及做简单的登记,根本没空整理,自然只能放到晚上。

竹一眼就能夯土屋内堆了大半个屋子的简牍以及一群快忙成狗的小童和两个大人。

不论是登记还是整理都得识字,而封地里识字还有空的着实不多,大部分都在育幼堂,也普遍和竹熟识。

竹含笑和小童们打了招呼,放下油灯后挽起袖子帮忙。

阅览了简牍后根据上面的内容进行分类整理,竹忽道:“咦,又是外来的奴隶,近来怎么这么多外来的奴隶?辛国不是很大吗?”

辛国人少,但地很大,疆域以草原为主,辛国之外的奴隶想跑到国君封地来并不是容易的事。

一名大人道:“不是逃奴,都是大君去帝都的路上买回来修建水利的,季孙先生的水利工程很好,但需要的人力着实是太多了,封地内的人丁不够,只能从外面买,所幸奴隶的价格都很低廉。”

将一名奴隶送到封地,一路上的吃食花费至少能买好几名奴隶了。

竹惊喜道:“大君没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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