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医院,叶昔有一毫秒的心虚,她轻咳一声:“那是因为我有事要办。”
“办事?”元昱的声音骤然拔高,轻蔑地笑起来,“你办什么事?特地到港城和顾远征私会吗?”
叶昔的血压也随之拔高:“私会?”
“难道不是么?你病都没好,从医院巴巴地溜出来,在餐厅偷偷地上他的车,两人直奔维港的酒店,几个小时不下楼,呵呵,这酒店还不错,你们俩很会选地方嘛?”
他话中有话,侮蔑她和顾远征之间的关系,叶昔停下帮他擦拭伤口的手,压着脾气辩解道:“我和顾总是去谈公事,郑哲涵总也在场的!”
她一停,元昱干脆地抽回手,衬衣的袖子从叶昔指间溜走:“我可没有看到什么郑哲涵。”
“那是因为郑总先走了…”
元昱却不相信:“我看到的是,你们两个人,在电梯里,一个哭哭啼啼,一个宽衣解带,明明顾远征都走出来了,半路又倒回去,真是难舍难分。”
不提电梯还好,提起电梯就想到元昱二话不说直接动手的事,加上他的话越说越离谱,叶昔恼了:“元昱你能不能讲点道理!我已经说了不是!”
元昱反唇相讥:“你讲的话自己信吗?要是对他没想法,你朝他哭什么?”
叶昔气得揪住了床单:“我、我对顾远征是尊敬,他是我师父!”
“你还是我太太呢!”
话一出口,叶昔愣住了。
太太?
这个词听起来好
陌生。
他和她什么关系,叶昔心里清楚得很。两个人谈了条件,签了合约,她帮他拿下继承权,他分她“项目”报酬。主合同写得清清楚楚,附加条款列得明明白白。
他们之间,是投资人和项目经理,是甲方和乙方,是合作是利益,是互惠是金钱,两个人走到一起,不过是想借了婚姻的壳,孵化一个价值千亿的项目。
才不是“太太”两个字所承载的亲密。
可偏偏她还真是他的“太太”。
日光灯管闪呀闪,两个人的眼睛都不眨。
“衰仔,咪嘈喧巴闭啦,几大事情啊?”(臭小子,别吵吵闹闹,多大点事)
后屋房门口颤颤巍巍地走出一个满脸是皱纹的老伯,身上穿着白大褂,导盲杖点在地板“笃笃”地响。
是个盲人医生。
“做男人,这么多话讲的咩?人讲一句你讲十句,给点你老婆讲啦!”老医生走到熟悉的位置坐下,导盲仗往地上重重一戳,颇有威严。
“你又管人家这么多做什么?小夫妻哪有不吵架的,都是床头打架床尾和的啦。”一把甜滋滋的声音响起,门口走出来的却是一个老太,带着护士帽,慈眉善目,只是罩衣前襟沾的大片血迹让人望而生畏。
老护士脱去染血的手套和罩衣,在柜台后的洗手池洁了手,顺手拿过老医生的导盲仗,走向叶昔和元昱。
她身上的消毒水味老远就能闻到,刚才那件罩衣上的血迹更是霸道
,叶昔和元昱皆是寒毛竖起,心存提防。
老护士快步走到叶昔床边,扬起了导盲仗。
元昱一把将叶昔夺了过去。
老护士咯咯笑了,熟门熟路地用导盲仗将检查床上方的日光灯一捅,灯管立即就不闪了。
“哇,好靓仔啵,怎么被人打成这样?”光线好了,老护士望着元昱的脸发出感慨。有了这一声提醒,两个人才意识到老护士只是开灯,并不是要对他们做什么,连忙尴尬地分开。
“你个老太婆发什么癫?快把我拐杖还来!”老医生看不见,但听见老婆赞别人靓仔,生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