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伸手在档上面敲下了第一章美丽的暗恋者(第39页)

波士顿是一座历史悠久的城市,是美国最古老、最有化价值的城市之一,美国独立战争的导火索,就是传说中的波士顿倾茶事件。

这里还是美国接受教育程度最高的城市,这里还是举世闻名的哈佛大学和麻省理工的所在地。

李斯科走在街道上,看到最多的就是衣着整齐,抱着书本匆匆走过的学生们。

对于这座城市,给他最大的印象就是到处都是巴士,他拿出手机简单的查询了一下,这里的巴士线路一共有194条,连接着整座城市的大小景点,而且很有意思的是,这里的巴士可不是每站都停,而是需要拉绳或者是按铃,感觉很有蒸汽时代的气息。

这座城市不仅是一座海港城市,还是一座绿意盎然的城市公园,这里的绿化十分的美好,到处都是大自然的气息。

说起波士顿,人们对于这里的最大的印象就是玫瑰和龙虾,作为独特的龙虾品种,波士顿龙虾以营养丰富闻名世界,含有丰富的微量元素,味道也十分的鲜美。

不过说起这个龙虾,它主要的产地并不是波士顿,而是来自旁边州的缅因州,之所以被人们称为波士顿龙虾,是因为这里之前是一个巨大的集散中心,很多缅因州的龙虾要想运送到海外,都需要途径这个地方,原话是从波士顿起飞的龙虾,后来被人简称为波士顿龙虾了。

来到这里,李斯科这个美食爱好者当然不会错过这道美食,在路边找了家提供龙虾的餐厅,点了一份,就开始坐在位置上,边观看着路边的风景,边等待着美食的到来。

说起龙虾,法国的普遍吃法就是芝士焗龙虾,日本的是龙虾刺身,而在华国,这种龙虾的被吃成了艺术,吃法繁复,无论是号称超简单的清蒸波士顿龙虾,还是万物皆可蒜蓉粉丝的蒜蓉粉丝蒸龙虾,亦或是清炒波士顿龙虾,更甚是传说中的波士顿龙虾三吃都比之前几种吃法复杂。

倒是美国本地,更喜欢白灼,白了就是煮,不过是用海水或者淡盐水煮。

李斯科选择的食用方法就是这个,整条龙虾被切成两半,旁边还有奶油和柠檬汁供自行选用。

他拿起白皙的虾肉,撒上了点柠檬汁,一口咬下去。

因为是用淡盐水煮的,所以龙虾的味道还带着海水微咸的感觉,口感鲜甜自然,虾肉入口Q弹,细嚼绵长,让人回味无穷。

他幸福的眯起了眼睛,怎么都想象不到,这种东西在本地之前是给佣人吃的,被称为穷人的鸡。

手臂大小的龙虾总共上了两只,等李斯科吃完,已经被撑得吃不下任何东西了,响亮的打了个饱嗝,拿起一边的柠檬水喝了两口,才感觉自己的肚子稍微舒服了一点。

吃完饭,他下一个目标就是逛一逛当地的旅游景点,波士顿因为历史悠久,所以有很多外地人来了之后可以一看的景点,正好适合饭后消化。

553。吉列体育场

等他逛完一圈回到酒店,柯尔特也休息完醒了过来,看着李斯科刚回来的身影,不禁开口询问,

“你出去了多久啊,虽然波士顿是比较安全的城市,但是你还是尽量不要一个人出门了,不然出了事,我可没办法给佩恩和张交代。”

李斯科微笑了下,知道对方这是关心自己,所以对于这种说教的态度倒也不排斥。

“没事的,我已经逛完了,接下来不会单独出门了,所以你放心好了,还有,这里的龙虾可是真不错,等你们赢下比赛,我请所有的人去大吃一顿,你真的应该尝一尝。”

说完,还抿了抿嘴唇,似乎是在回味自己享用美食的味道。

“是么?那就这么说定了。”

柯尔特倒是显得斗志昂扬的,虽然在加里森的时候他比较担心自己的球队会折戟而归,真正到了比赛来临的时候,他反而不在担心这些问题了。

能够走到现在这一步,已经出乎所有人的预料了,能够多生存一场都是伟大的胜利,对方的球队固然强悍,但是他们这么多天的汗水也不是白白挥洒的。

是生是死闯一遭就对了,剩下的事情,就交给天意吧。

李斯科这次随着球队过来,为了避免显得有些架子大,所以没有随身带着保镖,再加上波士顿可以说是全美安全性最高的国家,毕竟这里生活最多的人都是学子,是支撑美国霸主地位的中坚力量,所以当地政府对于反黑方面抓的很严,大部分黑帮势力都会避开这个范围,毕竟无论多么显赫的黑道家族,都没办法跟国家这个庞然大物对抗。

跟所有队员聚齐起来,在酒店的餐厅用了一顿晚餐,中途当然少不了李斯科的鼓励和承诺。

“如果你们成功冲进决赛,我决定请你们所有人吃饭,你们可以挑选任何餐厅。不限档次和价位。”

队员们都欢呼了起来,对于他的大手笔,很多人都拍着胸口让他准备好支票,一定会狠狠的让他出笔血。

这点小钱还不放在李斯科的身上,不过跟这些队员们接触的久了,他感觉自己的心情也变的有些年轻了起来,不管是什么话题,都能掺和进去,一扫之前老气横秋的样子。

而队员们也好似第一次的认识了这个小镇上最著名的明星人物,从小就生活在父母口中的别人家的孩子,原来大作家也跟他们有着同样的烦恼,讨论起那个女孩的身材好的时候,也会发表出自己的意见。

这个时候他们才后知后觉,原来李斯科还不到三十岁,知识比他们年长了几岁而已。

用完餐,所有人都回到了自己的房间,准备好好的休息一下,用充足的精神来面对明天的比赛,而李斯科也度过了一个艰难的夜晚。

记得上一次跟柯尔特住在一起还是上中学的时候,因为在博的家里玩的太晚了,所以索性直接睡在了他们家,当时的柯尔特睡觉还算老实,没有什么毛病。

时隔多年,两个人再次睡在一个房间的体验可不是那么的完美了,夜里的柯尔特一改往日的形象,不光说梦话,打呼噜,更重要的是还磨牙,这让习惯安静睡觉的李斯科翻来覆去的被吵得睡不着。

临到天亮,好不容易才安生了一点,结果刚进入梦乡,就被喊醒了,到了去场地的时间了,他们要抓紧去熟悉一下陌生的场地,来面对下午的比赛。

看到李斯科的两个黑眼圈,柯尔特还不自知,开口询问着,

“李,你休息的不好啊,看你很疲惫的样子,是不是因为认床啊?这个习惯可不是太好,要是经常出差的话,你可有的难受了。”

李斯科强忍住想要打死他的心情,没有接话,只是淡淡的嗯了一声,这个时候他无比的佩服戈莉,到底是怎么忍受的了这么一个男人睡在自己的旁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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