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景霖笑着点点头。
“其实是对于生命的定义,从一开始,就完全背道而驰,甚至是两个极端。”
很多走出国门的东方人,有时候在面对西方逻辑的时候,也会看不懂,不理解。
听到克里斯托弗这么说。
而赎罪的过程中,别人的帮助是无效的,必须要自己亲自赎罪。
原本用于督促“亲力亲为”的理论,却逐渐成为了“莫管他人,只顾自己”。
也正是因为这种“有罪论”的逻辑,所以,即使是现代社会,在面对一些问题,一些思想不同的人,群体,乃至民族的时候。
人家也是会认为,你有原罪。
即。
你生下来,就已经犯了罪。
不然呢?
你没罪我拿什么理由压迫你呢?
你必须有罪,没有也得有,所以必须一生赎罪,活该当牛做马为我奉献,因为这是神的旨意,你是神的子民,我是神的使者。
可东方呢?
东方有两种思维,一种是“性本善”,一种是“性本恶”。
人们往往偏向于性善论,更愿意弘扬生来便具备的善良。
可无论是本善,还是本恶,无论如何相互辩经,但这善恶只是在阐述生来本性。
而不是说,人生下来就有功,或是生下来就有罪。
一旦说性本恶是“人生下来就有原罪”,就算是荀子都能气的跳起来给你一个大嘴巴子。
人生来为先天。
即是0。
无论是性本善,还是性本恶,都是在阐述生下来后,从0是往正极发展,还是会往负极。
而无论是性本善,还是性本恶,实际上都认同一個道理。
后天的教育与开化很重要。
所以,性善论的支持者会说“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苟不教,性乃迁”。
而性恶论的支持者更会说“只有意识到人性本恶,才能正视历史和现实,重视道德,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