却说魏常明。
和许梦雪分开后,他也无心溜达,脑子里全是刚才的事,以及前段时间被纠缠的烦闷。
他以为那个人消失了,谁知却是阴魂不散,还摇身一变,却成了港商的座上宾。
他不是傻的,自然看出来那人和港商男女关系不一般,但也不仅仅男女关系,好像也挺信服她说的话。
为什么呢?
一个念头轰地炸响,魏常明脸色都变了。
“看来,你现在该相信,我说的都是真的了吧?”
魏常明抬头,不远处,一个穿着丝质吊带裙的女人,抱着胳膊,嘴角噙笑,一副早有预料的样子。
赫然就是港商的女伴,林翠萍。
哦对,她现在不叫林翠萍了,而是叫丽莎。陈。
她的穿着在这个年代很出格,起码在封城见不到这样的打扮。
她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好像什么都在她的预料之中。
女人摇曳生姿地走过来。
“我早跟你说过,你以后前途无量,就算你不想和我再续前缘,那你的前途呢?就这么甘于屈于一个女人之下?”
明目张胆的挑拨离间,好似没有一点顾忌。
魏常明不明白她哪儿来的这样的底气,但听到这种话,这种语气,他感觉很不舒服。
“我的事,关你屁事。”
“的确。你愿意当狗腿子你就当呗,我就看笑话就行了。”
丽莎围着他转了一圈,慢悠悠说着,好像他在走什么不归路一般
,结局一定悲惨。
魏常明才不信她的鬼话。
在他看来,这女的脑子纯属有病。
之前,信誓旦旦跑过来纠缠他,说老板不是人、早该死了,又说他以后是大老板,还说他们上辈子在一起,这辈子也必须在一起……
纠缠了一段时间,在他不胜其扰之时,这人倏地消失了,然后又出现了,还是以这种方式。
想到先前她的为难,魏常明一张脸彻底冷下来:“你到底想干什么?”
丽莎抬手手,这双手花了大价钱保养,总算没有那么粗糙了,可它还不够细嫩、白皙,还需要更多的呵护,而这些都需要钱,需要资本。
重活一次,她不想再在底层挣扎。
她要往上爬,做人上人。
她轻轻吹了吹指甲,斜着眼睛,淡淡笑着:“当然是……想看着你们求我呀。”
女人笑出声,愉悦又畅快。
他们既然那么想达成合作,那就来求她呀。
求她,说不到她抬抬手,也就放过去了,愿意分他们一杯羹罢了。
这么一想,她不由胸中快意。
想想魏常明在前世,他可是鼎鼎有名的传媒大佬,上市老总。她之所以知道他,也是因为他总是光鲜亮丽地出现在新闻里。
他的发家史,几乎人人耳熟能详。
从一个一穷二白的穷小子,历经磨难,被骗婚、妹妹和母亲相继离世,一步步披荆斩棘,终于成为了一代传奇。
这份经历让人唏嘘。
而她在拿了五十块钱来南边创业,血
本无归,差点流落街头,只能灰头土脸地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