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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41 章(第1页)

实在下乡青年这边伙房里吃不太饱之外,也跟原主自己作的有关。

宋城放下了碗,一边早就盯着的年轻人连忙问。

“你还喝不?”

宋城摇摇头,“不喝了。”

年轻人端起那半碗汤,咕噜两三下就喝光了,完了还意犹未尽地把碗边给舔了。

“我这还跟着你沾了光啊!”

年轻人笑嘻嘻地,“宋城啊,你这回可算是出了头了。我估摸着你在这村里也呆不了几天了,诶,你发达了可别忘了我大李啊!”

原来这位年轻人姓李,名叫李达,跟宋城一样,也是小县城来的知识青年,不过宋城是本县的,而这位是邻县的。

宋城笑着摇摇头。

“看你说的,哪就那么悬乎。”

就算是写了部中篇能在省报上连载又怎么样,稿费算上六期的吧,也就不到一百块钱。

能干什么啊!

宋城头痛的,是原身的对象小铃。

原身跟小铃,除了没领证之外,那真是什么都发生过了。

宋城如果不娶小铃,那绝对是要被骂成陈世美,白眼狼的。

可如果娶的话,不光是现在的宋城不乐意,就是原身,其实也是有花花肠子的……

“同贵哥,你快点啊!”

宋城就听到茅屋外头响起了清脆的嗓音,那声音又接着嚷着,“李达,城哥怎么样了?醒了没?”

李达冲着宋城挤了挤眼,“醒了!醒了!还喝了半碗鸡蛋汤呢!”

那碎布拼成的门帘一挑,就进来一个年轻姑娘,她手里还拽着个慢吞吞走路的中年人。

那中年人哎哟了一声,“小铃,你可放手吧,我这老腰都快闪了!”

原来这中年人名叫原同贵,是小铃的本家堂哥,因为早年他爹就是村里的采药人,所以后来村子里派人去学赤脚医生,就派了他去,不过这个人是个慢性子,总是不慌不忙慢悠悠的,因此小铃急得拽着他一路跑。

小铃看宋城醒了,忙丢开了手,飞奔过去,拉着宋城东问西问。

“城哥,你感觉怎么样了?还有哪里不舒服,快让同贵哥给你瞧瞧!”

小铃是个这时代很常见的姑娘。

浓眉大眼,微黑的脸蛋,脑后梳着两条粗辫子,个头不太高,刚刚一米六,身板却很壮实。

正值十**岁的好时光,小铃还算是好看的姑娘的,但却不是原主心目中的女神。

原主心目中的女神,那肯定是纤细,瘦弱,苍白,身穿浅色长裙,手打紫色油纸伞的美丽姑娘……

原主就是为了吃饱肚子才傍上的小铃,而且一直在梦想着能脱离这个糟糕的环境!

如果说是在其它几个世界里,冷不丁地来这么个陌生女人凑得这么近,宋城肯定要不耐烦闪开,或者是喝止住对方。

但他刚刚接收完原主的记忆,知道原主对这位对象完完全全是利用,而且就在半个多月前,已经策划着远走高飞,抛弃小铃了。

小铃的境遇实在是挺惨了,以至于就连宋城这种守身如玉,生怕犯了错误被自家老大给削死的,也在动作上只是有一点闪避,但还是没完全闪避开,让小铃拉住了他的胳膊肘。

“我,我没什么事……”

宋城低下头,简直不敢跟这位对视。

本来他还有一点奢望,觉得既然他穿越到了原主身上,那说不定原歌也会穿越到原小铃身上呢,但就从刚刚那一连串的动作就能看出。

她不是原歌!

穿越了这些世界,头一次让宋城感觉这么为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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