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笙点头,一只脚踏出办公室的时候突然想起来,对兰瑞莎
道,“对了,你记得去薄律师那里把那些文件送去医院,我逛完就去医院。”
“好的总裁。”
——
明笙开着车在大街上漫无目的的瞎逛,来这里这么长时间,她还没来得及好好逛逛这里。
此时的午后,大多数人都选择在家里小憩,只有那些为了生活所迫的人还在大街上为生活而奔波。
有的人可以在炎炎夏日中躲在房间里,开着空调,吃着冰,好不惬意,有的人却是在炎炎夏日之中为生活所奔波,顾不得满头大汗,努力工作,加班加点,只为了能够换来更好一点的生活。
这就是人与人之间的差距。
即便这个世界言明人人平等,可是人如果不分三六九等,怎
么才能激发人们的斗志,努力往上爬呢?
其实有时候,站得高也不一定是件好事,你站的越高,就会越危险,纵使享受了万众瞩目,高人一等,名扬四海,但始终不能更改的是,你站的越高,敬仰的人越多,你的一举一动就会不断的放大,或许就在一个不经意的瞬间,你会“啪”的一声,从高处掉下来。
所以说啊,站得越高,也就会越危险。
她,不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吗?
回国那一天,还没等她到医院,她就被一大片记者给团团围住,无数镁光灯闪光灯之类的东西一直对着她,照的她的眼睛生疼,躲开他们花费了一些时间,去查真相又花费了一些时间,半个小时的车程最后变成了一个小时。
看后来明骁赶去医院的时候,应该已经派人把新闻都压下来了。
说起来也真是可笑,从前她砸酒吧砸赌场也没几个记者能拍
到她,现在不就回了一趟国吗,这么多人追着她,这是把她当成了香饽饽不成?
明笙找了一家便利店,进去买了一个打火机和一包香烟,不是多么名贵的牌子,明笙也不介意。
坐在车上,落下车窗,熟练地点燃一支香烟,吐出一个又一个漂亮的烟圈,在这袅袅的烟雾中,明笙的容颜逐渐变得模糊,朦胧,她漂亮的双眸带着迷离之色,只是身处这个地方,便自成一道风景,无人去冒犯。
她熟练的掸着烟灰,精致的眉眼多了几分烦闷,如果住持师父在的话一定能够看出来,她的身上已经没有了十五岁那年闯佛宁寺时的空灵之气,煞气深重仍旧有佛缘,眉间的阴霾之色就像她的心魔一样,不增非减。
为什么会没有了空灵之气呢?
因为犯了杀孽。
瞧,多么完美的一问一答啊。
dtc学员选拔的时候,以一人之力屠杀足足一半的dtc学员,如此深重的杀孽,怎么可能还会有空灵之气?
明笙曾经看着她拥有的,去想她究竟想要什么。
从前是叶余深。
现在…她想要的,是做一个普通人,或许作为普通人的时候,她想要一样东西会很困难,但是不用像现在这样,得到一样东西,就要付出很沉重的代价,不管那个东西她到底想不想要!
作为普通人,她可以去尝试很多她现在做不到的事情。
一支烟还没抽几口,就已经燃到了底,差一点就烧到指尖。
明笙把烟丢到车窗外面,又打开门把烟碾灭以后捡起来,将整包烟和打火机再加上手中的垃圾一起扔到垃圾桶里。
看着“乖巧”躺在垃圾桶里别丢弃的“垃圾”,明笙扯着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