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肯恼怒不堪,但胆怯却完全战胜了他的疯狂,他不敢有任何的动作。
手脚麻木,完全就不像自己的。
蓦地,他的下巴被人死死捏住,从下面扳了起来。
力道之大,邓肯只觉得自己的下巴都快要被人捏碎,他可以清晰地感觉到那双手指腹处的指纹。
入眼的,是他一直都看不上的巴赫。
他的眼神居然也跟弗雷德一样,像是在看一个极其可怜的流浪汉,甚至比流浪汉还要糟糕,不带一点点的温度。
“巴赫!你算什么东西,你也配来教训我!啊!!!!!”
这句叫嚣的话还没有说完,邓肯只觉自己的眼睛一黑,紧接着是剧烈的疼痛。
这股钻心的疼痛,比那三根手指还要疼一万倍,邓肯的一双眼睛掉落在地上,滚落了一段距离。
眼珠被连根拔起,连带着牵连着眼球的许多神经,鲜血喷射而出,很快便将一整张脸全部沾染,严丝合缝。
此刻的邓肯已经完全成了一个血人,双眼空空的他因为疼痛而闭紧了眼皮,血液依旧汩汩地从每一个缝隙之中流出。
巴赫将手中的铁器随手一扔,金属与瓷砖相撞,发出清脆地声音。
“你选了个好地方。”巴赫接过旁人递来的手帕,慢条斯理地将溅到手上的血液擦拭干净。
应该说,是沈慕卿选了个好地方,咖啡厅为了安静,方便人们在其中阅读或者休憩所用的建筑材料都是隔音的。
这里是玛利亚广场中最大的中心商场,这隔音材料便更加优秀。
即便邓肯在里面叫破喉咙,传到门口处都只有一声不容易被人察觉的惊呼。
惨叫声逐渐减弱,邓肯竟然直接痛晕了过去。
巴赫将手帕随手扔在了他的身上,大手一挥,“装起来,送回格雷戈里家族。”
守在两边的人点了点头,不知道从哪里找出来了一个巨大的塑料袋,用刚刚巴赫擦过的手帕将刚刚邓肯脸上还在流出的血迹擦拭干净。
最后盖在了脸上,手法娴熟,丝毫不拖泥带水。
刚走出商场大门的沈慕卿感受到了室内与室外的温度差,刚想抬手摸摸自己发凉的手臂,一件温暖的大衣便先她一步,盖在了自己的身上。
沈慕卿顺着这那双戴着白色手套的大手缓缓看去,男人认真为自己穿戴衣物的样子极其认真。
像是注意到了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