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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将军(第2页)

他脑子里默默过了两遍,这背后,可都牵连着同一个大人物呢。

再说,既然皇城司也出了人,这个意思是:皇上对此事,也是默许的?

也不是不可能。东宫出这个圣恩令,本也是奉了圣命。

这是政治权益上的考量。

再回头想想,对这个话题本身,陈恒也颇有兴趣。

在他看来,女子柔弱可爱。身为男子者,当对女子辈特加怜惜,多为体谅,方是有担当的体现。且女子若能通文墨,善诗书,则侍读之时,娇花解语,红袖添香,可不比空对着木头桩子有意思些?

所以,女子入学,在他看来,倒也不是完全不能接受。不过,其中诸多细节关窍,确需慎重。

他细细思量的同时,仲简也在打量眼前这副画面。

陈恒没有延请他们入座,他与恒娘如今都站着。陈恒自己躺在一张藤椅上,闭目沉吟。

可以肯定的是,如果今日来访的是别的报社主编,或者周婆言主编是个男子,陈恒都不会是这般轻慢的待客方式。这几乎是仍然将恒娘当做浣娘、下人看待。

恒娘自己倒没有意识到有什么不妥。反正她去哪里,从来都只有站着的份。唯有阿蒙那处楹外斋,可以如同家里一样自在。

耐心地等了半晌,见陈恒仍在轻轻摇动,心里想了想,出声道:“至于赏金的问题,大尹不用担心,这个钱,自是该周婆言来出。”

仲简端着撒子的手无端抖了抖:你以为人人跟你一样,拿个几贯钱出来都要肉疼半天?

陈恒从毛巾下睁开一只眼,见她一脸真诚,没有半分开玩笑的样子,不由得哈哈笑起来。

湿毛巾跌落到椅子上,他撑着扶手坐起来,笑道:“既是朝廷出面,这点钱,本府还出得起,不用你们细民破费。”

恒娘听出他的话头,脸色一亮,喜道:“大尹同意了?”

陈恒笑着点头,又道:“不过你得替我传句话给大小姐,告诉她:这笔人情,我算在橡槲别苑头上。下回她若办诗会,多与我几张空白请帖。”

——————----

两日以后。

门下省。

两位给事中坐在堂上,彼此对视,愁容满面。

他们面前,摆着好几份报纸。

首当其冲,便是周婆言。这两天的周婆言,连续刊发女婴案例。

有人在城北水渠捡到两月大女婴,被泡在水里多日,小小身体肿成个发面馒头样,全身惨白,秽臭不堪。最让人心悸的是,那女婴一双眼睛居然睁着,从里面爬出无数小虫。

城郊有处荒地,久无人烟,竟成专门的弃婴地,入夜以后,常有弃婴被抛尸于此,任凭野狗狂吠撕咬。伴随婴儿啼哭声,夜夜惊心。

甚而有南来之客介绍,故里有户人家,想生儿子,却接连生了两个女儿,一出生就拿水淹死。谁知第三胎又是个女婴,就有闲人闲语,说是溺杀之女阴魂不散,又来投胎。这家人索性换个法子,先一把火将婴儿活生生烧死,再坠上石头,划舟至江中,将其沉入,确保其不能再次为人,以免又胎到自己家里。因是件大奇事,沿江围观者多达数百人。(注)

此事过于骇人听闻。恒娘不敢相信,让老宣去茶肆里,找了好些彼地出来的人打听,都说听闻过这件事。

甚至还有一人,便是当场围观者之一。彼时人群围拥,只觉喧嚷,不觉惊心。如今在京城回想,一念之间生痛,自觉有愧神明。次日去佛前添了好几斤香油,又做了场法事,替那无辜女婴超度,才算安下心来。

桩桩件件,触目惊心。

更让人头痛的是,除了周婆言,其余大报亦相继跟进。

《太学学刊》近日创刊,,历数溺婴陋习之恶,伤人伦,害风俗,损社稷,危国家,用词慷慨激烈,简直可称檄文。

《京华新闻》连发数篇文,“溺婴者恶比牲畜”“女体何辜?”“人不养,天养之”“德政之大,为活人”。

就连千里之外的洛阳,也特地使用驿路,传回一份《西京评论》,刊头文章称,救助女婴,利国利民,刻不容缓。

左边的给事中目光扫过这一摊报纸,眉心直跳,倏地伸手,一拍案桌,怒道:“口惠而实不至,单说好听话,谁不会说?钱米所钱米所,钱从何来?米从何来?若是稀里糊涂下到各路,地方官吏岂非又逮到机会,大立名目,穷刮民脂民膏?”

右侧的给事中双手笼在袖中,神情阴郁:“这是在将军。”

左侧收回手,恨恨道:“知道这是将军,可我们有什么办法破局?”

右侧声音淡淡:“你急什么?还有女学条款,且看这些口口声声要仁义道德的君子们,对女子入学的事情,又是如何说法。”

作者有话要说:  注:冯尔康,《清代的婚姻制度与妇女的社会地位》,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编:《清史研究集》第5辑,1986年,第3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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