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不过,常言道“德不配位,必有灾殃。人不配财,必有所失”[1]。前人之言,总也有些道理。
洪汉民拼尽全力都不想放手的两样东西,最终一个也没能保全。
正在四人僵持之时,这个形容矮小又猥琐的男人忽然抬手捂住了自己的脖颈,数息之间,面色已由惨白变得紫涨,连最后一口气都没来得及呼出,就仰面“咕咚”一声栽倒了下去。
死人的指甲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泛起了乌黑的色泽,耳孔和口鼻处更是渗出了乌黑的浓血。
李寻欢悚然一惊,便要上前查探,却突听得廊上一阵脚步声由远及近。
紧接着,房门被人倏然从外推开,一名身着粗布棉衣、腆着肚腩的老人不知何时站在了走廊之上。
李寻欢表情一变,道,“是你?”
来者正是这家酒馆的主人。十年前李寻欢出关,途经此地,曾在这里饮下过一壶苦酒。[2]
十载光阴过去,昔日的青年年近不惑,昔日的中年人,如今也变成了一个彻彻底底的老人家。
他的生活一定算不得顺意。那张爬满了皱纹的面孔上,眉心间的两条川字分外深刻。
在店主人的身后,另一道脚步声由远及近,款款而来。
紧接着,长廊尽头又转出了一个人,站定在老人身旁,同样没有走进房间里。
那是一名很胖的妇人。年华逝去,也带走了她的美貌,但同这沧桑、丑陋的老人站在一处时,倒又显得分外丽质可人了。
阿飞的手已经摁上了剑柄。那分外丰腴的妇人眼波一扫,掩口娇笑道,“我劝你还是莫要动手才好。真气一运,只怕你的剑还没有送进我的脖子里,人就要先一步倒在我脚下了。”
芒青沉吟少许,面露好奇,道,“难道是毒?”
胖妇人睨她一眼,又“咯咯”笑起来,“是呀。这毒发作起来可凶险得呢。你看,地上不就躺着一个好榜样么?”
芒青便轻轻叹了一口气,道,“能死在您这样的佳人手里,倒也并非一件憾事。只是临死之前,晚辈是否能知晓夫人的名姓呢?”
妇人柔柔低嗔道,“好俊俏的年轻人,你若早生二十年,我又何必跟着这糟老头子来受这样的洋罪。”
她摸了摸脸,情不自禁地露出了一点愤懑又痛恨的神色来,“你若早生二十年,也定当该是认得我的。当初,放眼整个武林,又有谁不识得我‘蔷薇夫人’的名号呢?”
话音落下,她复而阴狠了神色,道,“只可惜,你生得太不是时候,也来得太不是时候了。死得痛快些,好歹到下面做个明白鬼去罢!”
听到她的身份,李寻欢倒果真吃了一惊,不由转而看向那看起来已年近七旬的老人,叹息道,“想不到昔年江湖上人人称颂的‘紫面二郎’孙逵,如今竟沦落到了这般光景。”
蔷薇夫人冷笑,“当年我放下一切与他私奔,也绝想不到如今会是这般光景!不过好在,他也并非是个完全没用的男人。”
她咬牙转头,恨声道,“你为什么还不动手去把金丝甲拿过来?”
那被李寻欢称作孙逵的老人原本正默不作声地站在一边,闻言,不由喃喃道,“我为什么还不动手……我为什么还不动手?!”
他那双垂在身侧的手忽然攥起,猛然挥出,爆喝一声,居然毫无征兆地将蔷薇夫人打飞了出去。
谁也没料到竟会有这样的惊变。江湖儿女,行事往往为意气所驱,快意恩仇、不计后果。
一言不合便提刀灭人满门的凶案都已不知有过凡几,更莫说是私奔这种常见不鲜的爱情故事了。
只不过,这样将朝夕相处的亲人杀害的暴行发生在眼前,还是很少有人能不显露异色、欣然接受的。
孙逵的拳头收了回来,面上的愤恨之色却仍未消减半分。
他打量着李寻欢的神色,忽然嘿笑一声,“你觉得我狠心?……世人皆说是我引得江南水路码头总瓢把子的妻子私奔,却不知当年她早已有了欢好,不愿将那人推到台前,才又与我有了首尾。我不知内情,带她离开,反倒做了她那真姘头的替罪羊!”
李寻欢道,“你既早已怀恨在心,想必这金丝甲也并不是要留给蔷薇夫人的罢。”
中年人叹一口气,道,“我竟不知此物几时又变得如此抢手了。倘若旁人晓得你穿着金丝甲,只需对准腹背之外的地方攻击,金丝甲又能为之奈何?”
这次,孙逵却如同那洪汉民一般,同样像一只河蚌那样紧紧闭住了嘴巴,不肯回答一个字。
李寻欢笑道,“眼下我三人已身中剧毒,再施展不了真气,你何妨也学一学尊夫人,叫我们做一做这明白鬼?”
听到“尊夫人”三字,孙逵立时目露讥嘲、嫌恶万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