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哼。”
翁宝玲嘴撅得能挂一箱油瓶。
关至逸捏了捏:“我哪里做得不对了?”
“没事别牵我的手。”她两手环胸。
关至逸握住她手腕,紧握着,却不敢用劲,费了好一会才拉过她的手:“我有事。”
“什么事?”
“我喜欢你。”
“然后呢?”
“我喜欢你。”他又说一次。这次,他侧身,看着她,一双真挚的眼睛亮晶晶的。
翁宝玲仍瘪着嘴:“就没有了?”
“嗯。”
“啊?”
“你、你、你……”她结巴,涨红了脸颊,声音渐小,“你不应该问我要不要和你……交往之类的吗?”
关至逸拉着她手揣进衣兜:“我以为我们已经在交往了。”
“不是吗?”
“嗯。”
翁宝玲总觉得好像缺了点什么,是什么呢,她说不清楚,于是不说话了,低下头,下颌埋进衣领。
电影快结束的时候,关至逸忽然凑近,吻了她刘海。很轻柔,但停留了很久。
“对不起。这么晚才有勇气和你说这句话。”
“我喜欢你。很喜欢。”
大学四年,两人是同学艳羡的情侣。同学们都说,哪怕地球爆-炸,两个人也不会分手。
翁宝玲也是这么认为的。
毕业后,关至逸父母希望他考个教师证,去中学教语文,或者读研进修。就是不同意他唱歌。
乐队主唱在父母眼里和社会闲散人员无异。
但关至逸很坚决。
录制demo,寄给唱片公司,无数简介都石沉大海。只有一家给他发来实习邀请,但不是签约歌手,是录音师的岗位。
梦想的羽翼还未丰满就被残酷的现实折断。
翁宝玲安慰:“不管职位是什么,也算进唱片公司了。”
“你会陪着我吗?”
“当然。”
翁宝玲当天便把简历投向和那个唱片公司同个城市的公司,并于当天得到回复。她回家收拾行李,准备和关至逸一起北上闯荡。
父母听闻,惊掉下巴。
翁家在东湾根基颇深,女儿要放弃这里的一切,放弃父母,放弃兄弟姐妹,跟一个没有前途的录音师闯世界。
简直离谱。
翁父说:“我就该早早断了你的生活费,早点让你知道什么是苦日子。你现在拥有的是多少人都求不来的,你竟然要这样放弃?!”
哥哥说:“他能做出这么离谱的决定,当个屁歌手!”
姐姐说:“录音师一个月工资有多少,你知道吗?”
只有母亲支持她。她知道这种时候,家里人越反对,他们俩捆绑得越牢固,也知道有些亏只有自己吃过才会回头。
母亲拿出一笔钱塞进翁宝玲背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