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才认识多久,除了“沈宗林”这个名字以外闻扶星了解他吗?
嘴上说的再好,实际上他们也不过是两个毫无关系的人,哪怕是有血缘的远方亲戚也有不怀好意的呢。
这种信任除了那些盲婚哑嫁的小夫妻,也不会从别的地方见到了。
毕竟嫁鸡随鸡嫁狗随狗。
沈宗林乱想一通,回到院子里见到闻扶星的时候,总结为一句话──闻扶星果然喜欢他!
他并不认为是自己自恋,他认为相信闻扶星是被折服了愿意成为他小弟才是自恋。
他沈宗林是什么刘邦,曹操吗?
“可以走了么?”沈宗林看闻扶星还擦着桌子,问到。
“走吧走吧。”
闻扶星把抹布丢到犄角旮旯,拿水瓢冲了下手,湿手甩了甩,老实的悬放在身侧,没有乱抹。
他是有点洁癖爱干净的,更何况穿的是好衣服,他舍不得用来擦手,这件衣服洗都不咋勤洗,生怕洗坏了。
“你这等着干得什么时候,擦我身上得了。”
沈宗林几乎是不带思考的提议。
谁让对方蹑手蹑脚磨磨唧唧。
可在他身上擦手,这场景不就有点暧昧了吗?
沈宗林后知后觉的想到这个提议并不好,如果没有“闻扶星也许喜欢他”这个前置条件的话,或许很正常。
但已经来不及阻止了,闻扶星已经上手在他背上蹭了。
带着一点力道和掌心的温度。
沈宗林阳火旺盛,就穿了一件单衣不觉得冷。
粗布的衣衫有些地方被磋磨的布料十分薄了,稍微一用力就要破开。
正好靠近左腰一块的布料几乎透明,水渍从边缘晕到那里,渗透到了里面。
沈宗林只感觉那里有点凉凉的,贴到肌肤上又炽热的慌。
“下次不许了,我给你带手帕。”沈宗林说。
明明是他先提议的,这会又不许了。
好在闻扶星早就习惯了他的反复无常,乖乖点头:“平时我是擦自己身上的,一点水又不脏。”
“谁说的,这洗了手的水哪有不脏的。”
沈宗林反驳,“带手帕也不麻烦,城里的很多人无论男女都会带手帕。”
他从小生活的大院也有爱干净的男孩子,并不是都斯文的模样,这只是一个习惯,带手帕方便擦拭污渍,能保持一个良好的形象。
他怕闻扶星以为带手帕娘炮才解释了一番。
如果他俩真好上了,闻扶星得是他媳妇吧,一般男人都排斥自己“娘化”,虽然他觉得没什么,但是总想照顾照顾对方情绪。
沈宗林在心里写的小作文闻扶星一概不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