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对纪梧秋来说,就很合适。
她也没打算一直干这份工作,等剑术学得差不多,或许可以去试试当赏金猎人和保镖之类需要武力的工作。
之前制服那四个强盗的经历,让她有点上瘾,迫不及待想试试这具身体还能爆发出多大的战斗潜力。
记下书店的地址,纪梧秋从怀里拿出她已经写好的广告,也交给在旁边看守的人员。
“我要贴这个。”
“两枚铜币。”
收好钱,负责看守布告板的奴隶目送纪梧秋离开,刚展开那张写满字的纸,旁边就伸过来一只手。
开口的声线低沉,威严,连同那双微眯的暗绿眼瞳一般,不容拒绝。
“给我。”
…………
纪梧秋去书店的应聘非常顺利,老板是一位身材微胖、留有大胡子的中年男性,一听纪梧秋的来意,便十分热情的将她迎接了进来。
据他说,自己的妻子认字但不多,只能帮忙记账;女儿又性格顽劣,只喜欢干点舞刀弄枪的活,要不就去酒馆或乐馆里泡着,三天两头都不回家。
“乐馆?”
纪梧秋没听懂这是什么地方,唱歌的?
“唉,……唉,就是那种,想做什么都可以的地方,既有男的,也有女的,看你喜欢的类型。”
从外国来到这里定居的书店老板说得直摆手,颇有点不忍直视的模样。
“………”
秒懂的纪梧秋当场沉默。
真、真厉害啊,头一次听说这种地方男女都有的……不愧是风俗过于开放的国家,在任何地方都严格贯彻了荤素不忌。
看纪梧秋也不喜欢那种地方,书店老板更中意了,当场签订雇佣合同。
薪水略高于市场价,每月给2枚银币5枚铜币,维持她的生活绰绰有余。
因为书店老板和她都不信教,每日向母神进行5次礼拜的时间便扣除掉,再加上每周两天的休沐与斋戒,纪梧秋每天只用工作5-6个小时,一周工作五天。
很合理的工作时长,纪梧秋没有理由拒绝,甚至还很高兴。
这可比她猝死前的9107(每天早上9点到晚上10点,一周7天)要轻松多了,简直就跟没上班一样!
和老板商定她下周就来工作,纪梧秋回到家里时,天色已经擦黑。
她的家门口,已经站着一道高挑身影,笔直如松。
绣有同色暗纹的素白长袍穿在身上,三指宽的黑底金纹腰带勾勒出劲瘦有力的窄腰。
当他的身体朝纪梧秋转过来时,能看见他的后腰别了把长剑,用金箍束出的蓬松高马尾搭了些许在肩头——以及那双自细碎的刘海下望过来,极为漂亮的幽暗绿眸。
“瑟伊苏?你怎么在我家门口?”
纪梧秋还记得他的名字,既惊喜又困惑。
“啊,原来这是你家吗?”
瑟伊苏露出他也是第一次知道的恍然与无辜,将手里的招募告示递过去。
“其实,我是来应聘剑术与礼仪教师的,老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