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连忙快走几步靠近,“晓芸!”正盯着远方天际发呆的宋晓芸猛地一哆嗦,草帽险些滑落,转身时撞进林见微骤然收回的阴鸷目光里。少女吓得捂住心口,往后退了一步。“林见微,你站在我身后干什么?又不出声,不知道人吓人吓死人吗?”林见微浑身一僵,眼里的阴霾瞬间消散,她慌乱理了理鬓角。“我、我认错人了。”说完转身就跑,布鞋在麦茬地里踩出凌乱的脚印,经过叶西西时几乎将整张脸埋进胸口,呼吸急促很快消失在田埂尽头。叶西西快走到宋晓芸身边,“没事吧?林见微想对你做什么?我看她站在你身后应该很久了。”宋晓芸撇撇嘴,不在乎地说:“谁知道呢,她说她认错人了。”认错人?叶西西望着林见微消失的方向,眉头蹙了蹙。刚刚林见微仓皇逃离时,连走路都带不稳的样子,认错人需要这么慌张?倒像是要做坏事被人逮了个正着。“我总觉得她有些不对劲,”叶西西攥住宋晓芸的手腕,“你以后还是离她远一点。”宋晓芸毫不在意,“能有什么事呀,就林见微那么点胆子,难不成她还想把我从这里推下去吗?”说完自己也觉得好笑,捂着嘴笑了起来。叶西西闻言猛地攥紧竹篮把手,目光扫向落霞沟浑浊的水面。方才林见微站的位置,恰好能将宋晓芸从这里推下去。但是,林见微和宋晓芸平时压根就没什么交集,两人不可能有什么深仇大恨要闹出人命才对……她正思索时,一个男人的声音打断了她的思绪。“晓芸!”江文彬抱着牛皮本子跑来,额前的碎发被汗水浸湿,别在胸口的钢笔随着步伐晃来晃去。他在离两人三步远的地方刹住脚,喉结紧张地滚动。“这是我新写的诗,想、想听听你的意见。”宋晓芸眼睛一亮,伸手接过牛皮本时,江文彬耳尖瞬间涨得通红。叶西西看着江文彬攥紧又松开的拳头,突然觉得眼前的场景有些好笑。平日里在生产队干活风风火火的小伙子,此刻紧张得连话都说不利索,望向宋晓芸的眼神里藏着笨拙的示好。叶西西悄悄后退半步,看着宋晓芸认真翻看诗稿的模样,心里突然明白了什么。“我觉得这里可以改改……”宋晓芸兴致勃勃地指着纸页,两人找了个树荫下,低着头讨论起来。叶西西记得江文彬,前几天她在广播站播送过一篇知识青年为农村带来创新的稿件,其中就有他。江文彬改良了一款农具,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还得到了队里和公社的表扬。没想到他既能握着扳手在田间捣鼓机械,又能伏案写下浪漫的诗句,如此多才多艺呢。叶西西忍不住笑笑,提着竹篮子离开,就不打扰这两位文学青年了。另一边林见微匆匆离开,一路上她紧紧攥着拳头,连指甲深深掐进掌心都感觉不到疼痛。明明刚刚只要再往前半步,再用力一推,宋晓芸就会滚入落霞沟,永远消失在自己面前。她气得猛地踢开脚边的碎石,惊飞了草丛里的蚂蚱。阴鸷的目光掠过远处嬉闹的麻雀,喉咙里溢出一声冷笑。凭什么宋晓芸生来就有出众的容貌,能得到江文彬炽热的目光,身边还有家人的关心和疼爱?而自己只能缩在阴暗处,像只见不得光的老鼠。林见微倚着树干大口喘气,后背被粗糙的树皮磨得生疼。她想起江文彬递诗稿时通红的耳尖,想起宋晓芸眼角弯弯的笑意,胸腔里翻涌着酸涩的妒火。“下次……”她死死咬住下唇,血腥味在舌尖散开,“没关系,下次绝不会再让别人坏了我的事。”风掠过她凌乱的发丝,掀起褪色的衣角。时间转眼来到七月。七月流火,太阳像个炙烤的火球,空气滚烫得能点燃麦芒,一旦没有风,整个山野就闷成了蒸笼。叶西西让宋砚洲将竹躺椅搬到屋里,坐在上面,吹着电风扇吃着用井水浸凉的西瓜和桃子。清风徐徐,窗外竹林沙沙,好不惬意。现在肚子里的宝宝已经七个月有多了,高高隆起的肚子沉甸甸地坠着,让她行动略显笨拙,整个人也开始犯懒。但身体每天都被灵泉水和空间出品的各种青菜水果滋养着,倒也没有什么感觉不适的地方。反而是两个小崽儿最近活动越发频繁了,宋砚洲的军歌已经安抚不了他们,小家伙的要求越来越高。不但要听歌,还得念书给他们听。尤其喜欢吃樱桃和灵泉水旁边空间自带几棵果树上的果子,每次只要叶西西吃这些水果,他们就在肚子里手舞足蹈,好不快活。高中课本已经看得差不多,叶西西心里大概也有了谱。除了政治这一科需要多费点心,其他科目对她来说问题不大。,!宋砚洲下了工便和宋振国去了后山,想去猎几只野鸡野兔给她补补身体,只是叶西西没想到,这两父子一去就好久,连晚饭都没回来吃。不过他们进山前就早有准备,身上带着干粮,所以倒不至于挨饿。更加让她想不到的是,到了大半夜,这父子两人居然拖回来整整一头几百斤重的大野猪,还有两只野猪崽!周淑兰没等到宋振国回来一直没睡,慌忙迎上去,“这、这是哪打的?”宋振国抹了把脸上的汗,古铜色的胸膛剧烈起伏:“后山逮着的,刚巧撞上。”宋砚洲喘着粗气将野猪拖到院里,小野猪崽直接扔到猪圈里,转身从腰上解开草绳,掏出两只野鸡递给叶西西。“这个明天给你炖汤喝。”叶西西接过那只已经被扭断脖子的两只野鸡,目光却落在那只几百斤重的大野猪上。野猪的獠牙在夜色下泛着冷光,看得她心跳都快了几分。“哇,这么大一只野猪,我们得吃到什么时候啊?”她的空间那片森林里也有野猪,只是她从来没进过树林里。宋砚洲站在水井边,冰凉的井水顺着脊背浇下,冲落沾在身上的草屑和血渍。因为有儿媳在场,宋振国不好当着她的面冲澡,直接提了水去浴室洗了。周淑兰回房帮宋振国拿衣服,院子里只剩下叶西西和宋砚洲夫妻俩。听到叶西西的话,宋砚洲头也不回,一边搓着身体一边说:“哪有这种好事?这野猪明天一大早得送回生产队里,这是村里的集体财产,公社有规定,猎物必须是上交。”平时几只野鸡野兔也就算了,队里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并不会和社员计较。但这么大一只野猪,是一定得上交的,然后再由队里平均分配。“啊?不是吧?”叶西西有些失望地叹了一口气,“这么大一头野猪,上交了那我们能分到多少肉?”最重要的是这是宋砚洲父子两辛辛苦苦猎来的,瞧这一身擦伤,哎。差点忘了现在是计划经济,农村的所有财产都是集体所有,青禾村后山上的东西自然也属于生产队的了。青禾村一共有三支生产队,但宋砚洲是在希望大队所属的山林区域捕获的野猪,按照不成文的惯例,归希望大队所有。希望大队一共有五十户人家,按每家每户分的话,一家也分不到几斤肉。而且有的家庭人口多,有的家庭人口少,按户分的话无法保证公平,所以一般队里会先按户每家分一些,剩下的再按工分分,工分多的就多拿些。而野猪是宋砚洲和宋振国一起猎到的,他们家自然可以多分些。宋砚洲认真算了算,给出一个数,“如果先按户数分再按工分算的话,咱们家应该可以分到十多斤野猪肉。”叶西西额头三条黑线。这两父子一整夜在环境恶劣的后山上摸爬滚打,弄得满身伤回来,结果一只几百斤重的大野猪,他们家就只能分到10斤肉!叶西西的现代思维,让她对集体物资分配的公平与效率产生强烈质疑。这年代不是多干多得,少干少得的后世。这要是换在后代的年轻人身上,谁还管你三七二十一啊,我辛辛苦苦猎的野猪,凭啥分给啥都没干的人?在后世,办公室里同事之间点杯奶茶都要aa呢。不过她也明白,这个年代的人就是在这样的教育下长大的,比起后世的精致利己主义,他们更注重集体情谊和荣誉。“……分就分吧,只是以后你和爸还是不要再去冒险了,你受伤了我会心疼的。”这点肉她还不放在眼里。:()恶毒前妻一撒娇,冷面兵哥拿命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