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谭欢没有闪躲,也没有逃跑。
他伸出手指,点在自己的胸口,说:
“非非,看着我。”
迟与非的视线落到了谭欢指尖所在的地方。
谭欢咬掉马克笔的笔帽,笔尖落在指尖所点的地方,一点点缓慢地写着,横竖撇捺,他在自己的皮肤上写:
迟与非的。
他的手很抖,笔画写得歪歪扭扭,皮肤也越来越红,像一朵冬日的樱花,在瑟瑟发抖。
这朵樱花在主动给自己标记号。
胸口写完,谭欢又在自己的手臂上写,在肚皮上写,在脸颊上写。
迟与非站在床边,身量挺拔,低垂着头,眸中的黑越来越深,他就这么死死地盯着谭欢。
谭欢每写完一处,都要说:
“这里是非非的。”
“这里也是非非的。”
“这里是非非专属。”
他把自己的身体写满乱七八糟的笔画,然后抬起泛着水光的眸子,看了看迟与非,咬咬唇,下定什么决心般,转过身,背对着迟与非跪趴着,腰肢下陷,挺起圆润的弧度。他伸手扒开,指尖泛白,指尖旁边是嫣粉的一窝。
他努力抓着马克笔,在那里颤巍巍地写:
迟与非专属。
浪漫又轻缓的音乐在卧室里回荡,洒满床铺的玫瑰花瓣有许多被谭欢不小心扫到了地上,还有许多被他压碎了,殷红的花汁染红了他的皮肤。
玫瑰香气和一种奇异又勾人的曼妙香味充斥着卧室。
迟与非稍稍低头,发现那股奇异的香味来自谭欢。
谭欢只是写完几个字,却像耗尽了全身的力气,他快跪不住了,整个人一边颤抖一边摇晃。
可迟与非还是没动,他只听到了迟与非越来越沉重的呼吸。
像被囚禁许久的兽,突然挣脱了锁链,正兴奋地看着他的猎物。
迟与非不是没有反应的,相反,他的情绪波动很大。
谭欢有些忐忑的心慢慢安稳了些,他能感觉到迟与非的视线落在他身上,扫过每一处写了迟与非名字的地方,最终落在了最热的那一窝。
谭欢的腰肢越来越弯,他单手撑着床铺,莹着水光的眸子努力回头看,握着笔的手递过去。
“非非,你还想在哪里写?”
迟与非没接那支马克笔,他仍看着谭欢。
谭欢白色的皮肤像陈列在深色床单上的上等瓷器,偏偏瓷器上沾染了几处黑色的污渍,那是迟与非的名字。
迟与非弯腰,微凉的指尖细细抚过每一处写了他名字的地方,描摹谭欢歪歪扭扭的笔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