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给他看自己开设的自媒体账号,最新一条就是今早发的,标题是:《重生之我在美国当homeless那些年》,转评赞都相当高,两个月而已,粉丝都快30w了。
“蓝海,我涉足的正是一片蓝海。”
提姆:“啊……”
他好像有点无奈,不过更多的还是:
“嗯,很厉害。”
鼓励。
我顿时就支棱起来了,和他分享起了自己的心路历程:
“我一开始想的是开两个账号,一个分享留学日常,一个吃谷,啊就是买周边,你知道的,我现在喜欢红罗宾嘛。”
不知道是否是我的错觉,在说到喜欢红罗宾时,提姆嘴角微笑的弧度加深了一些,在我看过去时他又疑惑回望,好像在问我怎么不继续了。
我挠挠脸,把这点小问题抛之脑后,接着说:
“本来是想做备餐博主的,但我厨艺还没进化到那个程度,而且又居无定所的。”
说到这里,我真情实感地叹了口气,不过很快又重新快乐起来:
“去布鲁德海文的路上我突发奇想拍了条视频,就是刚刚给你看的那条同类型的,只是想发泄一下被迫流落其他城市的郁闷,没想到一下子火了。”
虽然火起来的代价是被扒了wb马甲,也就是说我的吐槽小号和搞同人的大号通通暴露,最后只好把大号注销小号保留,但总之——
“我接到了广诶。”
好耶!我更美滋滋了。
“那真是太好了。”提姆适时送上赞美,他果然超会说话,我喜欢。
看着提姆含笑的双眼,我脱口而出:
“改天我请你吃饭啊。”
“好啊,不过我更想尝试你的手艺,毕竟你是励志要做美食博主的人,肯定不会差的。”
“可以是可以。”说到这个,我又不禁悲从中来,“但我根本没那个条件。”
哥谭大学到底什么时候重建好啊,就没有那种“咻啪”一下就建好房子的能力吗,万磁王呢,万磁王救一救啊!
好吧,万磁王也只是控制磁力,又不是乐高建筑大师。唉!
“那就先欠着,等什么时候有机会……我有小道消息,下一次你大约会去大都会。那里大部分时间还是很和平的。”
我迟疑着点点头。和平吗?还是核平啊?
和提姆道别回到酒店,我重新想起了牙线的事。
“练习!现在就要练习!”我握拳。
之后,在离开纽约的前一个晚上,我给红罗宾分享了半个自己用牙线削出来的苹果。
他:“这是,为什么?”
我:“少管我!”
他:“本来想给你一把小刀。”
我:“我要蝙蝠镖!”
他:“红罗宾镖行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