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吃甜甜圈的我:妈呀这个好甜,不吃了,让我再尝尝巧克力味是怎么个事儿……救命巧克力的更甜。
期间格温一直在用彼得同款欲言又止视线看着我,几次都开口想要阻止我尝试了,但最后还是什么都没有说。我一边嚼着最后一块原味甜甜圈——这是我唯一能入口的口味,一边心不在焉地想可能这就是夫妻相吧,总之肯定不是我的问题。
我的问题都是别人的问题,这就是我的善恶观!(双手合十)
这次探店让我得出一个惨痛的结论:崇拜托尼斯塔克的脑子就可以了,口味就大可不必。他对食物的偏好是典型的美国口味,略显孩子气,嗜甜也喜欢高热量的垃圾食品,前者我受不了,后者偶尔吃吃还行。
“确认了,我欣赏的只有斯塔克的脑子,其他一切免谈。”我对提姆说。
提姆则回应:“我以为你还会欣赏他创造出的财富。”
我:“还好吧,我更欣赏你一点。”
他忽然不说话了,为什么?是我太直白了吗?我好茫然。
是的,今天我又和提姆一起吃晚饭了。在纽约的这段时间,提姆偶尔会给我分享一些好吃的餐厅,并不是每次都会约我出去,他就好像在我这里装了晴雨表,总能准确地抓住我想吃外食的时机。
提姆很了解我的口味,只要不是纯甜就行,几乎没有忌口,也不挑食,偏爱有“锅气”的菜品。他选择的餐厅就没有我不爱吃的,今天也不例外,提姆挑了一家意大利菜——我最能接受的西方菜系,佛卡夏和薄底披萨都很好吃,羊奶酪沙拉也很醇厚丝滑,毫无异味。
我吃得格外满足,连谈兴都不比往常,话少了很多。提姆见状也很配合,并不怎么主动挑起话头,但又是给我切披萨又是给我递橄榄油,十分具有服务意识。
——让我有一瞬间怀疑自己是不是皇帝。
美滋滋。
我吃得很快乐,肚皮也溜圆。饭毕后难免有些惆怅,摸着似乎多了一层的小肚腩忧虑:
“我好像长胖了点儿。”
提姆:“瞎说,哪里胖了,你身材明明就偏瘦,距离健康体重都还有段距离呢。”
我犹豫:“谢谢啊?但你怎么知道我的体重的?”
好奇怪啊朋友!
提姆:“不用知道详细的数据,目测就可以。你的bmi值应该偏低。”
我挠挠头,顺利进入名医诊断环节:“医生、啊不,提姆,那该怎么办啊?”
“医生”一本正经:“和我一起锻炼吧。”
我迅速退出随地大小演状态,好家伙,原来目的在这里呢!图穷匕见了属于是!
(作收加更)(捉)
第二天下午,我如约来到了提姆告诉我的健身馆,丝毫不见昨晚的抗拒之意。
……毕竟人类的本质是真香,而我还挺好奇提姆的身材的。
我坚信他们这种总裁都会定期健身的,所以现在的问题是——
有多大?咳咳,我是说,他的身材具体有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