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看守所一出来,高启强马上找老爹求救,但高启盛贩毒的事,陈泰一个商人怎么可能摆得平?要想在京海混得风生水起,就必须满足一个充分必要条件,不管是徐江、高启强还是程程,他们能爬上来的最重要的原因就是他们背后有保护伞。徐江背后是曹闯、赵立冬,高启强背后是龚开疆孟德海,程程背后是赵立冬。陈泰能走到今天这个地位,还安然无恙,那其背后必然也有保护伞。高启强看似是在求老爹,实则是希望老爹动用关系,联系其背后的保护伞,保住阿盛。但是当高启强选择做掉程程的那一刻,他和陈泰的关系就已经彻底决裂。所以即使高启强下跪乞求老爹陈泰也是无动于衷,表示自己无能为力。陈泰告诉高启强,自己最近状态不太好,所以联系了一家香港的医院要去做全面检查,集团的事就全面委托给你了。陈他这话翻译过来,就是让高启强自己收拾烂摊子,他要出去避风头了,不过好歹是自己的干儿子,最后还是给高启强提了个醒。“你是你,你弟弟是你弟弟,把自己日子过好了就行了。”陈泰这话再明白不过了,他在劝高启强及时止损,马上和弟弟做切割,只有这样才能保住他来之不易的事业和人脉,但高启强一个如此重视家人的人,真的能狠下心来抛弃阿盛吗?………【泰叔的保护伞是谁?】【干爹救救你二儿子吧】【强哥第二次下跪了】【泰叔太爱惜自己了,当初不保白江波,这次又不保高启强】【这个干爹到底有什么用呢,之前不帮忙还落井下石,现在又叫他放弃弟弟】【没有泰叔提携他,背后没有一棵大树,高启强也起不来】【我觉得也不能让泰叔帮忙,泰叔每次当和事老都没有成功,哈哈哈】【你说的确实没毛病,泰叔当和事老就是下最后通牒了】【哈哈哈泰叔估计也知道了,现在直接不当了】………安欣虽然拿高启强没办法,但他却可以拿高启盛来做文章。晚上他找到孟叔,希望孟叔能叫停政府和建工集团的合作,取消高启强的投标资质。当高启强完成强拆度假村这一任务,高启强在孟德海心中就失去了利用价值,因为他的目的已经达到了。高启强要是老老实实,本本分分,那孟德海会兑现承诺,把高速公路还有开发区的项目交给建工集团。但现在高启盛捅了这么大的篓子,而且还让女儿孟钰差点丢掉性命。所以孟德海不翻脸就已经是最大的仁慈了,这也是为什么高启强没向龚开疆和孟德海求助。“这个得分清楚,他弟弟是他弟弟。据我所知,高启盛也有他自己的生意,对吗?”“我要是这么粗暴干涉,会不会破坏了正常的经营环境?”“再说,也会有人怀疑我和其他的企业有利益输送,在故意打压建工集团。”从孟德海的做法就能看出,他和赵立冬本质上不是一类人。赵立冬这个人几乎没有人性,不管是曹闯还是徐江,他都是弃之如敝屣。一旦会牵连到自己或者失去价值,就立马抛弃。但是孟德海不同,他虽然不会再帮助高启强,但也不会落井下石。不过安欣之所以敢来找孟舒,自然提前想好了说辞。“但是确实是从莽村这个项目拆迁开始,就牵扯了一系列的案件。您最清楚了。”“高启强可能是有自己的渠道,所以他现在处处抢在前面。”“您是老公安,您最能体谅我们,我们现在真是处处被动,完全找不到任何一个有效的反制措施,所以才来求您。”“我觉得这件事不仅仅是针对莽村一个项目的问题,其实也是在帮清华区,更是在帮整个京海。”六年过去,安欣说话的功力长进不少。这段话翻译过来就是外面现在流言漫天,说孟树你是高启强的保护伞,所以警方的行动次次都被高启强抢先。但我还是相信孟叔的,希望孟叔你别让我失望。孟德海略作沉思,权衡利弊,最后采取了一个折中的办法。取消建工资质是不可能的,他是个守承诺的人,但是他可以让有关部门再审核一下建工集团的人员资质和施工条件,拖延时间配合警方调查。见孟叔松口,安欣喜笑颜开。………【您最清楚,这四个字别有深意。】【现在安欣也会拿捏孟叔了】【以非工程原因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属于违法行为。】【孟德海这里是不是已经被腐蚀了?细思极恐】【安欣也学会找保护伞了】】………审核资质的效果立竿见影,建工集团多处工地都无法正常施工,几乎所有的大企业都经不起太仔细的调查,更何况是涉黑的建工。高启强本就因为家事烦透了心,现在工作上也遇到麻烦,情绪即将突破临界点,他在高管会议上大发雷霆,怒斥高管拿了工资不办事,不再是我的兄弟了。高启强现在在京海的处境犹如过街老鼠,人人避之唯恐不及,曾经的朋友不变成敌人就已是万幸,要是小盛的事情没有顺利解决,他必然也会被拖下水。所以摆在高启强面前只有两条路,要么听从泰叔的建议,大义灭亲,要么绝处逢生,殊死一搏。“换了你,小虎,你会怎么办?”“杀掉李宏伟。………【李宏伟现在这样应该说不了话吧?不要送把柄呀】【关心则乱,再有就是现在李宏伟被重点保护,高启强他们不知道真实情况,估计醒了都是安欣故意透露的】【这就是非专业人员干活的弊端,高启盛非得拿冻鱼杀人】【强哥现在是四面楚歌】【不知道他怎么破这个局面】………深夜的渔船上,老默吃着泡面,阿盛则跪在菩萨卜卦。阿盛的卜卦方式叫作“掷杯茭”,其方法是把两枚半月形木块合在手中,然后投掷两个木块,看其俯仰,以断吉凶。:()让你写朋友你写琅琊榜权,文抄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