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队同理。
第二年,连睿廷在不影响学业的情况下,时常参与学长的乐队演出,渐渐地积累了不小的名气。
他给自己取了个艺名“薛四”,江湖人称“小四哥”。
酒吧人多眼杂,良莠不齐,连睿廷拎得清,从不在那多停留,唱完就走,也不参与乐队的生态。
这反倒给他塑造了一个神秘的形象,越是求不得,越是引人探索,他的人气越高。
一个团队个人太突出不利于长久发展,但学长无法置喙,人家就是有实力,光是那张脸站在台上就足够吸睛。
何况连睿廷确实打响了wildfire的名声,而且为这个团队付出了力所能及的帮助——请到业内专业编曲老师作词老师。
请老师自然是连继衡插手的,这方面他和阮蓁一个态度,并不反对他玩这些。
甚至特意寻了个时间,悄悄跑到酒吧看他表演。
秘书很贴心,私下告知了连睿廷。
于是那天正式演出完,连睿廷独自留在舞台上,改编了一首《父亲写的散文诗》。
角落里的连继衡抹了抹眼角,录下来,发给远在大洋彼岸的阮蓁。
阮蓁回了三个白眼,附赠一张连睿廷画的她。
连继衡不甘示弱,回了一张画。
阮蓁:【微笑】
连继衡:【微笑】
连睿廷想不到,一首歌差点引发父母的争吵。
唱完以后,他冲某个角落抛了个飞吻,没管台下的尖叫,急匆匆跑到后台。
连继衡严肃的脸鲜见笑出皱纹:“这小子。”
秘书一旁附和:“睿廷很有心。”
连继衡笑笑,回到车上等那两人。
车门一开,连睿廷故作惊喜地喊:“爸爸,你怎么来了?”
连继衡哼道:“行了,别装了,快上来。”他装模作样地点评几句,抬手撩起儿子及肩的头发,说:“怎么还学人留长发?”
“好看吗?”连睿廷拢了一把头发,看别人反响挺好,都有人把他当女生搭讪了。
“我本来觉得很酷,到脖子这个位置差不多,”他说,“后来发现有个白血病公益机构可以捐头发,干脆再留长一些。”
“嗯。”连继衡摸了摸他的头发,没说什么,“再玩几个月就不要来这种地方,分化期太危险了。”
“好。”
连睿廷思忖着如何跟学长交代,虽然早说过不会长久,骤然不管不顾退出仍有点不负责。
现在乐队小有名气,换个适配的主唱,应该不至于直接宕机。
他开始寻找接班的人,也提出过帮学长们牵线签公司。
学长思量再三拒绝了,他们快要高考,重心得转移,不如及时抽身,让wildfire停留在最绚烂的时刻。
告别演出那天,酒吧人满为患。
连睿廷难得化了妆,眼尾贴着亮晶晶钻片,长发挽起,一身新潮的机车夹克,比起初登舞台乖乖的学生气,多了一份游刃有余的散漫。
“最后一首,未来再见。”
举着荧光棒的粉丝齐齐高呼“四哥”,一浪接一浪,薛三几人被迫逃到场外,隔着人头攒动,眺望舞台中心,那个耀眼的人,真像一束稍纵即逝又璀璨至极的烟花。
脱离乐队不到三个月,连睿廷剪掉长发,捐给了相应机构。
他和薛三也即将迎来分化期。
要问十六岁有什么感觉,连睿廷琢磨片刻会说,身体里某个神秘机关启动了,零件摩擦带来的热量时而翻涌,时而蛰伏,等待一个机会变成超级赛亚人。
后颈发硬的肉块就是开关。
腺体发育导致那块皮肉时不时引发刺痛和麻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