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爷说道。
“它听得懂,他一直听得懂……是不是啊书玉?”
兔子温柔地看了他一眼。
大爷笑了笑,眼里满是幸福的模样。
他回过头,往简枫刚喝完的的杯里又满上了热茶。
“我和书玉认识的时候,也就你现在这么大吧。”
他说道。
“那是几十年前了,和你们现在的生活很不同。”
“当时学乐器是很奢侈的事,师资、设备……都是很难得的。所以能进音乐学院的,大多都不是普通家庭出身。”
“用现在的话说,那都是书香门第的小姐和公子哥。”
简枫抿了一口茶,认真听着。
咪咪试探地从他腿上跳了下去,对着旁边的垂耳兔耸耸鼻子。
在垂耳兔回头的时候,它就怯怯地躲到了简枫身旁。
大爷继续说下去。
“书玉在学院里,是公子哥中的公子哥。”
“他家境优渥,家里的商行可以排到江滩头十名。但他为人谦和,是彬彬有礼的君子,因此很受同学师长的喜爱。”
“他走到哪里,都是人群中最闪光的那一个。”
“我和他们不一样,家境普通,为了留在音乐学院学习,课余时间都在四处奔波打零工。”
“平日里,我在学院做助教——其实并没有承担什么教学工作,只是做一些杂务。这也是学院关照我特批的。”
“做完助教的工作,我还要去市里的大饭店做服务生,也就是端端盘子这样的事。每逢放假,更是要到处寻找零工。”
“就算这样,也只是勉强能够糊口。用的琴是多年前买的旧琴,总是修修补补。”
“我怎么也想不到,书玉会注意到角落里平平无奇的我。”
简枫听得入神,连茶都忘了喝。
咪咪又试探地朝垂耳兔蹦过去,这一次凑到了对方面前,嗅着它的耳朵。
垂耳兔低头看了它一眼。
大爷脸上露出了和年龄不相称的神情,似乎陷入了回忆之中,变成了那时的少年。
“我还记得那一天,学校要去福利院进行慰问演出,让大家准备节目。”
“书玉的钢琴弹得很好,要表演最重要的一首曲子。可是他说,一台钢琴的琴声太单薄,希望能找一个搭配的声音。”
“老师说,钢琴和小提琴正合适。”
“他们会去小提琴系找几个琴艺高超的学生,让他们排练合奏。”
“我听到了那个消息,可是排练是在课后,我要去打零工。”
“……我连和书玉试奏的工夫都没有,又或者说,我知道自己没有资格。”
“一把破琴,一双为了生计奔波、无法静心练习的手……我有什么资格和他站在一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