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来见一位朋友。”陆靖言拦住要帮他说话的司机,打听道:“他叫林清回,二十来岁,以前住在这里。”
“你来晚啦,”另一个围着掉色红围巾的老头儿说道,“听说他把这儿的房子都卖了。”
“别瞎说,还没卖出去呢,”他旁边一名戴着同款帽子的,很有些富态的老太太打了他一下,有些警惕地看着陆靖言,“你找清回什么事啊?”
“哦,”陆靖言面不改色,“他大学毕业了,我们相约一起回来看看,他说要告诉我以前的事。”
老太太的脸色稍微放松下来,用一次性纸杯给他倒了半杯茶,长叹一口气:“这孩子不容易……那天看见他一眼,还是那么瘦。”
“他以前一直住在这里吗?”陆靖言顺势问道。
“可不是嘛,住了好几年,中考高考都是我们看着考的,考试那几天我还给他做了几顿饭呢。”
旁边一个大爷插了一句嘴:“就是这孩子性子忒独,也不知天天都在想些什么。”
“没妈的孩子,哪有那么容易。”老太太不满地瞪他一眼,但她也不继续说了,或许是陆靖言通身的气度和此处太过格格不入,他的眼神中始终藏着几分好奇与警惕。
陆靖言也不强求,呷了一口苦涩的热茶谢过众人,就捏着纸杯走向不远处那栋楼。
秦逸已经等在了楼下,他不知用什么方法从中介那里拿到了钥匙,带着陆靖言上了楼。
“中介说那屋子空荡荡的,也没什么好偷的,就把钥匙直接给我了,”秦逸说着有些唏嘘,“她说清少这套房子虽然卖得急,钱却全都不要,全权委托给了她,让她交易成功后全部捐到孤儿院去。”
陆靖言微不可察的一点头,知道他的心结,没有说话。
尽管早就知道林清回家很小,但真的进了门,陆靖言还是一时失语。他看到了客厅里那张桌子,桌子上的东西虽然都不见了,但桌子上长久不见天光的位置明显比其他地方要深一个颜色,只看残留的那几个形状,就不难判断出那里曾经长久的放过什么东西。
指尖桌子最靠里的位置空出了一个长方形区域,前面则是两条较宽的横线,若是在桌上一抹,还能嗅到一点香灰的味道。
秦逸低声说道:“清少去火车站的时候,背了一个很大的书包。”
他像是有些不忍,顿了顿才说道:“听说他当年办完丧事,没办任何寄存服务,直接回了家。”
陆靖言还有什么不明白的,桌子上最大块的那个痕迹,正好够放一个骨灰盒。至于前面的两道深色印痕,则刚好是一张照片和一个牌位的大小。
陆靖言头皮发麻。那时的林清回也不过才十二三岁,刚上初中的年纪,无论怎样勉强也不能够被称为一个大人,那时的他,究竟是怀着怎样的心情,与自己母亲的骨灰日夜相对的呢?
在这一瞬间,他发现自己根本不敢想象。
没有动那张桌子,他在房间里简单看了一圈。林母当年买这个房子大概也是用心挑过,虽然小区破旧,但楼层高度适中,南北通透,采光极好,家电也都是质量很好的牌子,可以看出在能力范围内,她努力给林清回留下了最好的居住条件。
不知不觉暮色西沉,不知哪里传来炒菜做饭的动静,窗外飘来热气腾腾的饭菜的味道,让这个破败的小区多了几分烟火气。
陆靖言望着楼下的小花坛,想象小小的林清回独自一个背着书包放学,穿过喧腾闹市,回到自己空荡荡的家,对他的恨意突然无比明晰。
“把这个房子买下来吧,”他移开视线,“多加一倍的价钱,算作我和他一起捐的,叫人盯着点。”
秦逸应下来。
跟着林清回的人还没传回消息,但陆靖言大约知道他要去哪。他的家乡在北方一座小城,既然打算离开,八成就是要落叶归根。但两座城市之间交通不便,此时已经没有直达的火车班次,他便决定先随便住一晚,看看林清回曾经住过的地方,次日再去找他。
不过在入住酒店之前,他还有另一个地方要去。
据秦逸说,林清回离开之前特意去了一个小酒吧,那时还是白天,并不是酒吧正常营业时间,思及林清回会的那一手打鼓,他心中一动。
到酒吧时才刚刚入夜,酒保百无聊赖的在吧台后擦杯子闲聊,电脑上还放着游戏实况解说,角落里的小舞台上空空荡荡,摆着一套看起来很有些年头的架子鼓,两把吉他摆在一旁,氛围灯都没开,灯光昏暗。
陆靖言坐在吧台前落座。
很少有人这个时间会来喝酒,更不要说是他这种气度的人,酒保自他进门起就一直偷偷瞄他,不须他张嘴,一份酒单就递了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