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晏春去了很远的地方,只带着非常简单的行李。
发生那些乱七八糟的事情之后,他需要时间重建自己的人生。当初对周恪不告而别,主要是他很怕当着对方的面,他就走不了了。
事实上,当他同意让周恪回来陪自己的时候,心里就很清楚——他依赖着周恪。
无论嘴上是否承认,他对周恪都已经有了感情。
他知道,自己大可以赖在周恪身边,从此靠着爱情过活。
可他也知道,爱情是最不牢靠的东西,比他们一家三口的亲情还岌岌可危。
他不能指望着别人帮自己度过难关,这个坎得他自己迈过去才行。
更何况,在那种精神状态下延续的任何感情都不会是健康的。既然方晏春没有自尽的准备,那他就必须先自救。
所以,离开是必然,尽管这有些不礼貌。
方晏春的行李箱里只有几件换洗的衣服,藏在这衣服夹层中的是一个小小的黑色的绒布盒子,看起来像个戒指盒。但这“戒指盒”里装的并非戒指,是当初周恪送他的那枚罡腮。
绿宝石始终闪着光,和混乱闹剧发生前没什么两样。
方晏春带着它去了大兴安岭,遇到野狼,差点丧了命。他还带着它去了呼伦贝尔草原,吃了烤全羊,也用自己的血献祭了蚊子。后来,他一直往西去,在月牙泉拍了照,给周恪写了一封不会寄出的信。
方晏春回去之前的最后一站是西藏,在那里住了快半个月,整个人晒黑了好几度。
就这样过了整整八个月,在几乎褪了一层皮、换了一遍血之后,他确信已经将自己重新组装完毕,这才收拾了行囊,回到了出发的地点。
八个月,他没有联系任何人。
他想过周恪会找他,会怨他,会因为他的不辞而别暴怒。
也想过,等他回来,周恪可能已经换了好几个男伴,再看见他时,只会给他白眼和冷脸。
但那都不是重要的,重要的是,他完成了一场自我修复,可以重新像个人一样去生活了。
方晏春下了飞机直奔周恪家,这天是星期四,他按响门铃的时候是下午四点三十二分。
周恪不在家,方晏春这才意识到,太久没工作的他,忘记了,这个时间,人家还在上班呢。
他不急。
他把行李箱往旁边一放,席地而坐,透过走廊尽头的窗户看外面的蓝天。
他离开时刚入冬,此时已是盛夏。
周恪他还好吗?他还住在这里吗?
周恪回家的时候已经晚上十一点半。
这些日子几乎都是这样,早早出门,很晚才回来。
倒不是工作有多忙,主要是回来了也是一个人面对空荡荡的家,没劲。自从方晏春走了,周恪开始逃避回家这件事,尽可能缩短在家的时间。因为只要在家,他就会想起方晏春躺在他床上的样子。
慵懒的。诱人的。漫不经心的。当时没有察觉,现在才意识到,那人的每一个表情他都记得很清楚。
烦透了。
周恪走出电梯,咳了一声,唤醒感应灯。
出了电梯右转,往前几米就是他的公寓。
这几米他走得很慢,要不是太累得回家洗漱睡觉,他真的不愿意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