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之后,我发现他恨不得一天三顿都吃泡面。没有办法,我只好开始了带饭生涯。
路思嘉真的是个很好的老板,就算在最揭不开锅的时候,都不会拖欠我的工资。
他那么有良心,我也得照顾一下他。
于是我每次点外卖的时候总是会带他一份。
路思嘉通常照单全收,吃得津津有味。
月末他果然给我补上了外卖钱。
他忙起来就会忘记喝水,我秉持着一个下属的良心,隔三差五地就给他倒杯温水。
唉,我真是为他操碎了心。
虽然我们说的话还是很少,但我的工资还是在稳步上升中。
更何况,看着这样一个帅哥老板,真的很养眼啊!
42。
后来呢?
后来就慢慢好起来了。
路思嘉搞定了他奇葩的那一大家子,终于开始了他富裕且平静的生活。
有的时候他帮我带饭,有的时候我们一起点外卖。
说真的,我们口味很相似。每次经常是同样的内容乘二。
也许这就是老板和员工的默契吧。
可我们也真的不怎么聊天,我不知道他私底下喜不喜欢说话,至于我呢,我还是认为,我只是个秘书,顶多算是个有一点点小小的私交的秘书。
也许哪天,我做不下去了,我会辞职,我会离开。他会有新的秘书,会很快忘了我,而我应该会记得他,但不会再见面了。
所以我很少和他说得这么深入。
像今天这样,还是头一遭。
路思嘉给我讲他大学时候的好玩的事情,讲那些白人学生刁难他反被他打脸的故事,讲他和华人同学一起吃烧烤。
他的生活是丰富多彩的。
43。
我的大学生活啊。
就是平平常常的学习。
因为唐川夜的缘故,我的朋友不多。只有为数不多的和我志同道合的人到现在还有联系。
虽然我当初也算是为了唐川夜掏心掏肺,但也没有到荒废前途的地步。
我可不是恋爱脑。尽管当初唐川夜的朋友说我是他的舔狗。
我很努力的,加权全年级前十,还拿了奖学金,不然我怎么能当路思嘉的助理呢?
可是在和唐川夜相处以及学习之外,我真的没有什么可说的故事。
我有点宅,而且也不是很擅长社交,所以没有太多的社交生活。对于唐川夜那群人,因为口袋里的钱,我就注定被他们划在圈子以外。
和唐川夜之间,愉快的记忆并不多。而我也不想在老板面前提前男友。
虽然气氛很适合谈论过去,但我就是不想说。
没有为什么!别问为什么!
好在路思嘉也没问我,一直都是他在讲自己的事情。
我也很乐意。
总的来说,是一个很开心的夜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