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他吃的那么欢,江云苓也笑了。
狗崽是前段时间霍青从栓子家里抱回来的。
与王氏在村里吵起来那次他便动了念头,想着给家里养条狗,于是他就留了个心,在村里打听了一下。
正好栓子家的母狗前些日子下了一窝崽,听说这事儿后便让霍青去他家捉一只回去养。
狗崽如今才两个多月大,浑身从背部到尾巴的毛色都是黑色的,而胸部,四肢的毛色却是金色的,脸颊两个眼睛的上方还各长了一小撮金毛。
正是村里人口中常说的四眼铁包金狗。
这种狗虽不如猎犬那样凶悍健壮,但养大了也是十分忠诚的,聪明又机敏。
霍铁风还是猎户的时候家里也是养过狗的,只是后来老狗年纪大了,老死了。所以霍青也会挑狗,一眼就从一群正打闹扑腾的狗崽中挑中了这一只,还给取了个名字叫金点儿。
金点儿长大以后是不是威风江云苓不知道,只是如今还是狗崽的它却是极可爱的。
一双眼睛黑黝黝的,身上的奶膘也还没褪去,看着肥嘟嘟的,四肢虽短,却很有力气,性格还很亲人,尤其爱黏着江云苓。
自从它来了家里以后,家里一下热闹了不少。
江云苓给狗崽的水碗里填了些水,又把烫好的麦麸端到后院去喂了鸡,等这些都忙完了,霍青和霍文也都相继起床了。
早食是热馒头,蒸玉米,加一锅艾叶生姜鸡蛋汤。
一碗热乎乎的艾叶生姜鸡蛋汤顺着喉咙滚入胃中,就连向来体虚畏寒的霍文都出了一身汗,苍白的脸色也红润了一些。
霍青瞧着,心里也松快了些。
日子再怎么样还是要过下去的,一副愁云惨淡的模样也没用,不如想想法子。
他在心里计算着,虽说改了方子以后霍文的药钱更贵了些,但好在马上就要进冬月了。
一进冬月,无论是城里还是村里的妇人夫郎都要开始忙碌起来,做腊肉的,杀年猪的,紧接着又是冬至,腊月,然后过年。
一年里猪肉最好卖的就是这个时候了,一天卖掉一头完全不是问题,他还可以多跑几个村去给人杀猪劁猪去,倒不至于捉襟见肘。
这么一想,霍青心里又敞亮了。
早食过后,江云苓收拾好碗筷拿到灶房去洗,而霍青则在家没有出摊。
前两天雨一直陆陆续续的下,一直昨晚后半夜雨才停。他的摊子是个露天的,连个遮头的瓦片也没有,自然是做不了生意了,于是便也在家结结实实的歇息了两天。
能歇几天自然是好的,然而城里的生意一停,银钱也就停了,这会又正是要花钱的时候,不免心慌。
这时候便显出那些在城里有自己的铺子的好处了。一年四季,无论是风霜雨雪都不影响生意。
他记得以前他师父还在时,因为生意做的大,和城里好几家酒楼都有来往,一日至少能杀个三四头猪,那手里一下就肥了。
霍青没想过步子迈的那么大,一步一步来,在目前,他只想攒钱买一头骡子回来。
若是家里买了骡子,他做起生意来可就方便了。不说别的,就是从他们村到城里的距离,要是靠一双腿走,再快也得大半个时辰,但要是赶着骡车,一刻钟的时间就能到了,这样他每日走村去收毛猪时也能快一些。
不过这些都是后话了。现下,提起冬至过年,倒是叫霍青想起另一件事来。
于是,等江云苓洗完碗从灶房里出来,便见霍青站在院里看着他,问了一句:“苓哥儿,你想去庙里给江叔江姨请个牌位回家来供着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