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没带它回家。
我零花钱很多,在里面分出买一根火腿肠的钱,简直太微不足道。
每一天回家路上会给它喂一根火腿肠。
过了半个月它居然开始愿意让我摸它,我很欣喜,随口讲:你也很喜欢我吧小猫?
话出口我就愣住。
我为什么要用“也”?
后知后觉地,我发现我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喜欢上这只小猫。
它可爱。且惹人爱。
好吧、好吧、好吧。
才上小学的我当然搞不懂太复杂的问题。
我只是有那样一秒感到惊奇。
我那么那么爱家里的小猫,居然也能同时分匀出一点喜欢给这个流浪猫。
真是不可思议。
不可思议。
陆信恒简直爱我爱到要死,有一次我俩一起出车祸,对车迎面撞来,我坐在副驾驶,他下意识把车的方向盘往右打。
陆信恒爱我爱到要死。
居然也可以同时分出一点喜欢,匀给另一个人,居然也可以接吻两次,甚至险些上床。
我不理解。
只爱我一个,最爱我一个,会死吗?
我真的太笨了。太笨了。
很多次我也都问自己,能不能原谅?
说起来可能可笑。但是我发现我也离不开陆信恒。
我们认识得太久,相爱得太深。
分手无异于割肉放血、抽筋拔骨。
但我还是一点一点地亲自把早就已经亲密得好像一体的两个人分割,不打麻药、亲眼、亲手地。
因为我发现原谅不是一次的事情。
这是每一次。
每想起来一次,就要原谅一次。每想起来一次,就要痛苦一次。
我一遍一遍地假设,如果那一天做了下去呢?如果他们真的发生了更亲密的关系呢?
我没有办法想象。
哪怕他们现在已经断得一干二净。
哪怕我知道他这辈子只会踏错这一步,以前没有,以后也绝不再会。但是这一步踏错就是万丈悬崖,我们都在爱情里摔的粉身碎骨。
我当然可以咬咬牙跟他重头来过。因为我们两个都太放不下对方。
他以后绝不会再犯错。因为他已经尝过失去我的滋味。那样痛苦那样恐惧,他当然可以在从今往后真的只爱我最爱我一个。
但是太迟了。
我不要再犯贱。
我有时候躺在床上思考和纠结,想着想着就冲去厕所吐。
大部分时候我都吃不下东西,所以吐的再用力也是一滩苦苦的黄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