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块假山的石头两边的石壁上,刻有很多的字体,有些看上去十分工整,有些则歪歪扭扭的,如同螃蟹爬过的一样。
仔细看的话。
无非都是一些什么小马到此一游,王志军爱李小红爱你一万年等等等等字体。
看来。
这些字体也都是一些生漫之人所留下的杰作。
大概,他们以为以这种方式留下自己的名字,能在自己的人生或者说在自己亲爱的人面前加一些表现分。
或许吧。
范云觉得,自己闲着也是闲着,不如找点事做。
于是。
他就从口袋里面掏出了钥匙串,然后将钥匙串上的那把折叠小刀打开,学着那些在石头上留过字迹的人,也刻了起来。
刻什么呢?
范云想来想去,他觉得此时唐若又不在身边,如果说自己在这个地方刻一个范云爱唐若,或者说范云和唐若到此一游的话,似乎也没有什么趣味。
范云忽然想起了一首诗,于是他决定将这首诗刻在这块石头上,因为这首诗对于范云来说,他觉得写得非常的豪迈,不但铿锵有力,也十分的有气概。
虽然范云的字迹不怎么样,但是这首诗确实不错的。
手握江南百万兵,
腰间宝剑血犹腥。
山僧不识真好汉,
犹自喋喋问姓名。
大概也就是这么回事吧,具体有些个别的字,不知道范云忘记了没有,反正范云印象中应该就是这么一首诗吧。
范云也不知道这首诗到底是谁写的,反正当时他只记得是在一个同学的笔记本上看到的,看到之后范云就是觉得这首诗里面充满了一种男子汉的豪情壮志,他比较喜欢,于是就反复的默读,居然把它背了下来。
范云的指尖上面用着力使劲将刀尖划进石头里,将这首诗的痕迹尽量留得深一些。
石屑如雨。
纷纷而落。
刻完之后,善于摇头晃脑的欣赏了一下,感觉到似乎字体不是那么的明显,大概是因为那些石粉太过于泛白的原因吧,于是范云就站起身来走到下面的水边,用手捧了一捧水过来,淋在他刚刚刻过字体的石壁上,淋过之后发现那个字体似乎清晰了一些。
也就那样吧。
毕竟,这只是他的一个即兴之作。
再说了,他也不是什么政府高官,什么名人。
他的旁边又不会有一大堆的随从,或者陪同的人跟着他,看到他刻了字之后,连忙的拿来红油漆,将那些字一笔一画刷上颜色,方便识别和欣赏。
不过。
话又说回来,如果说是有身份的人走到那些旅游景点想要留念的话,他们大概应该不会像范云这样笨手笨脚的用小刀刻吧,他们通常情况下都会抓起一只狼豪,来站满旁边景区的工作人员捧上的墨汁,在早已经布置好的石壁上一挥而就。
像这种人,不但现代人有,古代也多。
大概也就是那句所谓的人过留名,雁过留声吧。
很多人都是这样的,一旦到了外地的某一个旅游景点之后,都喜欢在石头上呀,或者在什么上面留下自己的名字,譬如说唐朝的时候许多的大诗人就是这样子的,他们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走到哪里诗就写到哪里,然后自己的墨宝,也会留到哪里。
据说,现在的一些领导也是这样子的。
有些领导也十分喜爱在自己所过之处留下墨宝。
此处的饭店新张开业需要题词,那么这个领导就会欣然前往,提几笔来给这个饭店写上一副牌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