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云反复看了又看,确定自己不是眼花。
是的,就是红宝石戒指,魔法0-4。
对于魔法,范云倒不怎么看重,但是,这枚戒指实在是太漂亮了,比他所见过的任何一件装备都要漂亮。
立刻回城。
这件装备,范云不打算戴它,他一口气跑到仓库那里,把这件红宝石戒指存在了仓库里,存进去之后又点仓库,光标指着那枚红宝石戒指反复地看了又看。
看上去,它甚至比现实中的戒指都要好看。
不戴不戴,坚决不戴,这件装备太有纪念意义了。
对于范云来说,这件装备有可能成为他玩游戏的历史当中最难以忘怀的一件装备了。
这一次,范云甚至没有急于去打怪了,而是在安全区里来回溜达了一下,以便平复一下自己那颗激动的心。
沃玛寺庙真的是一个好地方呀,里面居然能出现这么好的装备。
范云决定以后就老在那里了,哪里都不要去,一直在那里面打怪好了,住在那里一直打,打到这个游戏倒闭,再去其它地方。
话虽这样说。
等范云在沃玛寺庙打了一阵后,却发现这里面的怪都比较小气,爆出来的东西数量也比较少,而他,现在自从学会了雷电术之后,药水的消耗量明显要比用小火球要大得多,范云觉得自己在这里打怪有点入不敷出,即使他把所有爆出来的东西都捡起来,拿回去卖掉的话,仍然不够买药水的钱?
范云看见自己的金币越来越少,感觉有点头疼。
沃玛寺庙对他来说实在是一个风水宝地,可是钱呢?
作为一个法师,没钱实在是痛苦呀,没钱就没有药水,没药水就代表甩不了技能。
不甩技能,难道像战士一样冲上去砍吗?怎么可能啊。
范云在沃尔玛寺庙里转了几圈之后,再也没有发现那种大家伙了,那种叫做沃玛卫视的boss实在是太可爱了,范云第一次打它,它就给范云送了一枚红宝石戒指。
可是。
再可爱也不能当饭吃呀,在这个游戏里,没有钱实在是寸步难行,没有钱连药水都买不起。
范云打开游戏的大地图,发现在比奇城的右上角有一个山洞,他决定到那里去探探险。
说走就走。
准备好了消耗品之后,范云决定立刻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
于是他背着一背包的药水,穿过茫茫的沃玛森林,向右上角的那个山洞走去,走啊走啊,一直走到了山洞的门口,鼠标一点,钻了进去。
进去之后。
范云发现这里面有着他从未见过的另一种怪物——僵尸。
不管他是僵尸,还是什么躺尸,见到了之后,首先给他来上一雷电。
现在。
凡是怪物,只要范云看到了,首先都是拿雷电术作为见面礼的。
这儿的僵尸血量并不多,少的才180多点,多的两百多点,范云只需要两下到三下就能电死。
这里的怪物,血量不多,钱却不少,基本上每一只都能产出一些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