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本来嗓门就不细,现在说话声音里还带着一丝沙哑,听起来就更粗了。
怀澈抿了抿唇,没忍住问他:
“小云姐,那胡媒婆,不是头一回给你介绍对象了吧?”
沈云见不知道怀澈为什么会突然问出这个问题,不明所以:
“之前还有两回,咋了?”
怀澈便往远处坐了坐,然后偷偷摸摸又小心翼翼地犯贱道:
“前两个,是不是嫌你嗓门儿粗,不乐意跟你好?”
沈云见闻言,一点儿没跟他客气,抬腿就照他屁股上蹬了一脚:
“放屁!我声音无敌炸裂好听!没品的东西。”
怀澈就坐在床尾傻乐,也不在意沈云见没脱鞋,鞋底脏不脏,更不在意沈云见对他发脾气,只问他:
“现在感觉好点儿了吗?”
沈云见一听这话,又突然虚弱道:
“还是头晕,恶心,还想吐。”
怀澈走到床头边,端起那碗解暑汤:“起来把这个喝了。”
沈云见没达成目的,心气有些不顺,看着那碗解暑汤也觉得来气,磨了磨牙:
“我没力气,手软,端不住碗。”
怀澈道:“我给你端着。”
沈云见还是不乐意:“你笨手笨脚,端着碗给我喝,会不会灌我一脖领子?”
怀澈从小耐心就差,脾气也算不上好。
村里人对怀家的情况只是一知半解,光知道怀父有钱,但不知道怀父的钱是哪赚来的。
事实上,怀父这人没什么大本事,只有两点,算是他成功的要素。
第一,是一张好皮囊。
年轻的时候在村里就是让小姑娘看一眼都脸红心跳的对象。
第二,是脾气好,能包容,能忍让,还会疼女人。
他在早些年出了沈家村,兜兜转转去过很多地方,后来机缘巧合之下,结识了港市一富豪的女儿。
这个时候,港市还属于殖民地,不归属于内陆管辖,黑色势力盛行,贫富差距极大。
怀澈的外祖父,就站在这一批势力的顶端。
在这种环境的熏陶下,怀母也是个极为强势的女人。
她对怀父一见钟情,而怀父又足够咸鱼,足够听话,也足够爱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