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糟糕啊!
这朵玫瑰应该出现在小女奴的脊背上,这会是他最满意的作品。
冰冷的金属刀称得上娇小玲珑,但是分外锋利。手心的肉已经被糟蹋的不成样子。
玫瑰成型,但是纳克斯的狂热的心却在完成的瞬间变得空虚无比。
为什么让她逃了?她的皮肉是属于他的!他的缪斯,他的女神,他已经变成她狂热的狂信徒。
刀滑落,他无力地瘫软在椅背上。
手臂高高抬起,光透过手掌心的花,是晶莹剔透的美感。
人的皮肉天生就是最好的绘画材料。
换水的女奴在外踟蹰。从薄透的车门透出马车内暧昧的动静。
少年暗哑的喘息声时起时落,让人脸红心跳。
少爷在干什么?
女奴攥紧手中的水盆,耳朵通红。
但想到纳克斯暴虐的性格,她脸色又白回来,很快便心如止水。
“少爷,水来了。”
纳克斯嘶哑的声音传来——
“不需要。”
他欣赏完毕,又扯上绷带缠绕伤口。
真是可惜啊!如果不处理伤口,黄脓会增添玫瑰的色彩。化脓的玫瑰,腐败堕落的美丽才是他的追求啊。
他在心中劝慰自己——没关系,抓住小女奴就好了。只要她还在比尔撒金城,她就逃不出他的手掌心!
马车外又响起脚步声。
“少爷,没有找到。。。”
男奴说。
纳克斯下了马车,一脚踹向男奴的胸口。
“这可是墨河集市,是我们的势力范围?你告诉我没找到?”
血渗透纱布,刚刚的疯狂让纳克斯的白衫沾满血迹。他站在坐趴于地的男奴面前,笼罩的阴影像是不会消散的鬼魅。
男奴抖着声音继续说:“守卫被神使他们叫走了,我。。。我没有联系上他们!”
“哦——”
“你知道我的手段。”纳克斯打量男奴的脸。
“虽然男人的皮肤不够白皙,但胜在平滑无痣,也是上好的材料呢。”
男奴连滚带爬地翻身,狠狠跪在地上,低下的头颅贴近地面恨不得插进土里。
他匍匐道:“少爷,我错了,我马上想办法,一定抓住那个女人!”
“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