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的剑还没有主人,又买了把新的剑。
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给那些剑都找到领养人。
拥有了四个脑子以后,沈稚的思维变得非常敏捷。
万梅想完了剑,时间才过去了一眨眼。
对方的视线落在了他的剑上,笑着说,“阁下看起来是位剑道上的高手。”
万梅:“你是追命?”
追命从小受了内伤,没有办法练习上半身,只能练腿,把腿练得可长可短,可硬可软,就像橡皮泥一样,非常的神奇。
他很爱喝酒,常常请朋友一起去喝诸葛正我的藏酒,也算是给那些酒都找到了合适的领养人。
眼前这个人落拓的气质有些符合追命的描述。
满脸病容,还坚持喝酒。
追命倒是未必有病容,可他不是受过内伤,他爹给他起的名字都叫崔内伤,可见伤得很重,有后遗症也不是没可能。
那人怔了下,“大名鼎鼎的追三爷,岂是我能相提并论的。”
万梅脸色瞬间冷了下来。
他几乎就要拔剑。
那人疑惑地问:“我们应该没有见过?”
万梅:“没有。”
那人更加疑惑:“阁下为何对我抱有如此大的敌意?”
万梅:“因为我听说过你。”
“你只听说过,又不曾亲眼见过,怎知传闻中的那个人就是我?”
万梅:“因为你长得很好看,一般长得普通好看的人,可能籍籍无名,长成你这样的,必定在江湖中名声响亮。”
那人笑道:“江湖是按资历排辈的,可不是按脸排的。照你这么说,江湖第一美人,岂不是世上名气最大的人?”
万梅:“确实很大。”
那人想了想,竟不知该如何反驳。
万梅:“而且那些美人,真的美到那种地步吗?跟那些人比起来,难道不是你我这样的人更美吗?”
“……”
虽然你的确很好看,但你为何能用一副随时可能杀人的神情,问出这样自恋的话?
万梅:“用过饭后,我要跟你比试。”
那人问:“比美?”
万梅:“比剑。”
那人说:“可我不会用剑。”
万梅:“我知道,你用的是刀,刀剑同源,可以比。”
那人:“……可我用的是飞刀。”
听到这句话,万梅就知道自己猜对了。
他的神情更冷,“飞刀不是刀?”
李寻欢叹气,“飞刀当然是刀,它看起来和刀差不多,只是比刀更小一些。”
店小二端上了两盘李寻欢点的菜。
李寻欢道:“相逢即是有缘,阁下可要一起喝一杯?”
万梅轻蔑地扫视,发现俩全是下酒菜。
可恶的酒蒙子。
万梅:“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