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到最后,大家发现还是只有郎烛的弦结实到可以作为三人通感的平台。
不过郎烛觉得这和他们年纪小也有关系,因为通感的能力是可以成长的,格里沙以前只能通感15分钟,现在都快20分钟了。
目前最受欢迎孩子们欢迎的新伙伴是露娜,因为她回了火地岛省后,大家发现她家里养了只五彩金刚鹦鹉,这是一只身高可达90公分,寿命在70岁到100岁之间,养得好能送走祖孙三代的“超级送终鸡”。
送终鸡和通感五人组同龄,也是3岁,万一它活到一百岁,说不得将来真能给他们五个送终。
郎烛觉得在自他降生20世纪以来,见到的最有希望进入21世纪的生物就是这只叫“瑞德”的鹦鹉了。
瑞德性格活泼爱玩,作为攀禽,它有着发达的双脚,比起飞,反而更喜欢在地上啪嗒啪嗒地跑,它又长得高大,还会说几句人话,羽毛丰满而颜色艳丽,是绝佳的玩伴。
郎烛正在尝试教瑞德唱“月儿明,风儿静,树叶遮窗棂”,来自东方国度的歌通过露娜的口入了瑞德的耳。
杏花树下,那德福也在听郎烛唱歌,跟着一起哼了起来,这是许多北方孩子都听过的童谣,胡同口那个老鳏夫因肝瘀症疼死的那一天,叫了许久的娘,最后也是哼着这首歌离世的。
两个孩子的声音俱是清澈悦耳,苏方云过来时听到了,再一看他们秀丽的面孔,不由得说:“都是好苗子啊。”
扶着他的徒弟笑道:“师傅,别苗子不苗子了,那都是家里人疼爱的小孩,看身板就知道日日都能吃饱,哪里会舍给咱们?”
苏方云是来帮月红招送医药费的,毕竟如今顾及着涵王府,月红招也不敢亲自来送钱,但他又知道自己可能会死手术台上,只能趁着还活着,先托人把钱送过来。
曾经的京中老生第一人经历大变,如今老态尽显,走路不太利索,行礼时依然颇有风度。
侯简收了钱,问:“月老板可还好?”郎善彦回家后,便把儿子塞给侯简,拉着她狠狠亲了一口,跑回屋翻他在义庄解剖尸体时画的图。
侯简将助眠用的红枣煮水放儿子跟前:“你阿玛怎么了?”
郎烛心说他喝了我灌的心灵鸡汤,嘴上说:“他想救月叔叔。”
侯简:“月红招?他不是绝症吗?”
郎烛喝了一口红枣煮水:“肺上有积聚,切了许是能活,但阿玛没切过,他在琢磨能不能切。”
侯简站起身,顺着门缝往屋里看了一眼,见人趴在桌上比比划划,坐回炕上:“比白日里半死不活的样子好多了,肺还能切呐?”
郎烛:“洋大夫那边没有不能切的。”
侯简:“也是,他们卸起胳膊腿的利索劲也就比我差一点吧,但我卸胳膊腿会死人,他们卸了却能活人,真稀罕,是不是因着他们把那什么,血管给缝了?”
郎烛:“对,妈妈你真聪明。”
侯简得意:“都是你阿玛念的,喝完了?那就睡觉去。”
郎烛被赶回卧室,他换了睡衣,对菲尼克斯和格里沙说:“我觉得三个人一起有点累。”
如果说两个人进行通感的话,就是两根弦接在一处,但三个人通感时,就意味着有一根弦要做另外两根弦连接的平台。
昨晚联系知惠和露娜,今天连接格里沙和菲尼克斯,郎烛都是消耗最大的那个。
银发小猎人和金发小少爷聊了一阵,气氛略生疏,好在没掐起来。
格里沙主动说了三人通感的事,把郎烛分享给他的五人组姓名、国籍、时区都介绍了一遍,言语中透着一股“我和寅寅更亲近”的炫耀,接着他又介绍了自家的壁炉、纺织机、羊、马、狗。
菲尼克斯觉得他那边传来的羊圈味儿太重了,但出于礼貌,他也介绍了家里的图书馆,窗外的游泳池、橡树林。
格里沙看着他家被塞满的、高高的书架,心里有点羡慕,如果舅舅能看到这么多书,一定会快乐到飞天上去。
这两个孩子出身的环境、文化、国家、家庭都截然不同。
格里沙穿着狼皮大衣,踩着鹿皮靴,戴着厚实的帽子,坐在羊圈旁眺望被晚霞映红的高山。
菲尼克斯穿着小西装,脖子戴小领结,坐在小别墅的皮质沙发上,享用从落地窗透进来的晨光。
这两个孩子唯一相同的地方,就是他们都白白嫩嫩,小脸挂着婴儿肥,眼睛大,睫毛密,让人很想掐掐那鼓鼓的小圆脸。
郎烛内心乐观,小朋友们第一次见面,认识一下就可以了,交朋友可以慢慢来。
可惜他现在的极限就是三人通感,他只能把两根弦拉到自己这根弦上,再多的话就觉得自己的弦会断,导致被迫掉线,不然拉上知惠和露娜,五个人每天都能免签旅游。
菲尼克斯拉拉郎烛的衣角:“你爸爸要做手术吗?”
郎烛回道:“嗯,不过病人不一定答应做,我阿玛八成还是只能在义庄做研究,但作为医生,知道有这么一条路子能琢磨,他心里会舒服很多吧。”
月红招的确可怜,但郎烛对月红招并不熟悉,先前对郎善彦说那么多话,也不过是为了宽慰他。
格里沙毫不吝啬赞美:“你们很厉害啦,都敢对肺动刀子呢。”
郎烛谦虚:“我现在只能嘴上说一下,真动刀还是不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