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平就想要一支铅笔,为什么有的人就是不愿意呢。
那男人停下脚步,低头看着脚下这不知所谓的东西,他布满血丝的眼睛里先是闪过一丝错愕,随即被一种猫捉老鼠般的戏谑光芒取代。
长期写作让他麻木的神经需要更强烈的刺激。
他脸上缓缓扯出一个扭曲而残忍的笑容。
“好,给你一个机会!现在去参加喝香槟大赛,只要你能够获胜,我就给你铅笔。”
没有犹豫,共平答应了对方。
男人给共平开启了一支又一支香槟。
共平接过香槟,边走边喝。
他们穿过大街小巷,穿过人山人海。
有人甚至将他们的行为艺术拍成了视频,复制十万份发给全世界。
在这短短几分钟里,共平便经历了霍米加所能经历的一切。
过了许久,男人一脚踹翻共平,大摇大摆的离去了。
“铅笔……说好的铅笔呢?”
共平用尽最后力气,去索要他应得的铅笔。
然而男人羞辱道。
“你这种没文化的人,也配写作!给我记住,在这个世界,强者就是要羞辱弱者!”
共平彻底的倒下了。
他真的需要一根铅笔。
拿不到铅笔的共平如是想着。
如果以我为主角写一部作品的话,那一定,是一个悲剧。
“你需要这个,对吗?”
就在这个悲剧故事即将画上句号时,一头金发照耀了共平的视线。
乔……乔尼?!
在那一刻,共平下意识的想到了那位《铁球跑》里的jojo先生。
但当他仔细,凝视时才发现,对方戴着一副斯文的眼镜,穿着一身兼具科技质感与时尚气息的白色外套,并非那位飙马野郎。
但这并不是重点,重点是他的手里拿着的,赫然正是共平最渴望的铅笔!
“给我铅笔……”
共平发出了气若游丝的声音。
眼下的他已经没有了任何动弹的力气。
“好说,我这个人啊,就是喜欢看别人写作的样子,来,这可是我专门为你准备的上等铅笔……”
拿着手中的铅笔。
共平脸上露出了幸福的笑容,现在他终于可以回去写作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