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难说这样的心态究竟出自什么。
Alpha不容他人入侵的自尊与领地意识?刻入骨血中的好胜心和征服欲?
太多太多这样的思绪填充着他的大脑。
那段时间,汤昼恒一直在怀疑和思考。
明明前后只有那么短短的一点时间间隔。
为什么方柏嘉就不再喜欢他了。
——为什么不能继续喜欢他呢?
在汤昼恒思考出这些问题的答案,顺便想明白自己为什么会这么在意之前,他的目光已经在不由自主地注视对方了。
于是就这样,从看着他,到一直看着他,只看着他。
“我知道,我在网上看过。”方柏嘉一本正经地说,“这是一种不想别人‘脱粉’的心态。”
习惯是种可怕的东西。
被暗恋者之所以喜欢上暗恋者,往往是因为接受不了这种身份上的错位。
于汤昼恒而言,方柏嘉是自己亲手“带”回来的人,他理应对他负责。
某种程度上,就像方柏嘉也会为了自己路边遇到的小流浪猫几乎花光身上的钱一样,将比自己弱小的生物划入保护范围,对其施以关心和帮助,是不需要有明确动机就可以发生的事。
但在这背后,或许隐隐还有一层别的缘由。
责任感与占有欲,就像一枚硬币的两面。
热情与缺少边界,也往往只有一线之隔。
长久投注在自己身上的目光消失了,就像原本被填充得很满的地方多了份空缺,前后的落差感大到让人想不在意都难。
见过方柏嘉太热烈认真地喜欢过自己的样子,所以很难再真的将他当做完全无关紧要的陌生人。
于是就这样渐渐的,从被注视的一方,变成了注视的一方。
汤昼恒听了方柏嘉的话,禁不住呵笑:“你怎么不说,是捡回来的小狗不亲自己的挫败呢?”
“……什么啊,哪有这么说别人的。”方柏嘉不悦。
什么捡回来的小狗,难道汤昼恒觉得自己是小狗饲养员?
汤昼恒扬起一侧眉梢:“这不是你刚才自己讲的?怎么,现在你要反悔?”
“……那,”方柏嘉的声音小了下来,转移话题,“小狗不亲你,你也可以不养啊。为什么还要对他那么好。”
他悄悄抬眼,打量汤昼恒的神色。
汤昼恒沉吟了几秒,问他:“你养过动物吗?长期接触过的,只是短暂经手的不算。”
方柏嘉摇摇头。
汤昼恒的表情柔和下来:“养过动物就知道,他们是有天性的。当你刚开始收养一只流浪猫,你会明显地观察到,它最从初的警惕,到慢慢对你变得放松的过程。先是可以让你摸,到逐渐可以被你抱着,再到晚上会主动陪你睡觉,向你露出它的肚皮。感受到它每一天都比前一天对你变得更加信任和依赖,是一件很有成就感的事。就算中间偶尔用爪子抓伤了你,你也知道那不是它的本意。”
他说着,同步地拿起方柏嘉的一只手,捏肉垫似的按着他手指末端的关节。
没把剩下的话说出口——
既然如此,那就想办法让他的目光继续看着自己吧。
反正无非是再养一次。
有时候,汤昼恒的身上会有种近乎可怕的异样执着。
“……”
方柏嘉睁大双眼佯怒,怀疑汤昼恒在内涵自己:“你真把我当小狗养啊!”
汤昼恒但笑不语。
方柏嘉也没真的生气,过了两秒,照旧老老实实趴回他的怀里,想了想说:“所以你那时决定介绍我来公司,是因为看到我,就想到了以前的你自己吗?”
汤昼恒的反应算是承认:“嗯,我觉得应该把这个我曾经面临过的机会和选择权交给你。”
“我明白的。”方柏嘉沉默了良久,突然深吸一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