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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第1页)

陈朗生在北方的小县城,父母是地地道道的农民,他的生活谈不上穷,但绝对算不上富裕。

他从小就有一颗不安分的心,他不甘心就这样碌碌无为的过完一生。于是他拼了命的学习,考入名校,废寝忘食的工作,靠着自己的双手,终于成了各大公司争着要的宠儿。

那时候程野才刚崭露头角,公司算不上多优秀,甚至连老板都年轻得不像话。他进了程野的公司,别人笑陈朗市侩,陈朗没否认,他就是爱钱,他辛辛苦苦这么久,图的不是功成名就,他只图银行卡里的数字。

和程野不熟时,他觉得程野有野心、有魄力,脑子和手段他都有,成功只是早晚的事。

和程野熟悉后,陈朗只能用六个点来概括自家老板:

……

很多人乍一听陈朗的名字,都会问他和程野的程是一个程吗?

陈朗微笑。

此陈非彼程,程野的程,比他多一个g。这不是一个g,这分明就是一条沟,鸿沟。

人和狗的鸿沟。

程野之抠,是他见过之最。

作为程野的私人助理,很多生活上的琐事都是陈朗在安排。

出差的行程、住宿,以及吃饭。

关于出差来往的车费,程野不会为了省钱而选择坐火车,他比谁都着急回家,但他会抢特价机票。

陈朗伺候过这么多个老板,第一次见坐特价机票的老板,坐就坐吧,但很多时候特价机票的起飞时段都在半夜,这对一个睡眠困难的社畜来说简直就是灾难。

而制造灾难的本人神色自若地坐着,空姐问他要什么,他说:“一样来一杯,他也是。”

大半夜的,整个飞机的人都在睡觉,只有程野要了飞机上免费的盒饭。

盒饭难如吃,陈朗除非饿得不行,否则决不想吃。而他老板坐在他旁边,埋着个头,没什么形象的干饭,吃完了还问他,“你要吃吗?”

陈朗嘴角抽了抽。

“不吃。”

程野说:“那你把你的那份叫了,我吃。”

陈朗:“……”

如果不是公司每个月财报上的数字都在上涨的话,他真的怀疑程野要破产了。

落地的酒店也是。

对程野来说,只要不睡在大街上,他哪里都能睡,两三百的酒店和路边五十一晚的招待所对他来说都没差。

五百以上就不行,那有点贵了,程总一般不住。

陈朗给自己定五百一晚的酒店,给老板定一百二的折扣房,房间门在他跟前关上的时候,他恍惚以为自己才是老板。

程总住过的酒店那叫一个蝗虫过境,只要能带走的他全带走,坚决不让酒店多赚他一毛钱。

陈朗以为那些劣质的一次性拖鞋和牙膏他是带回去自己用,后面发现根本不是。那些东西太劣质,用了还要亲江时,程野才不干。

公司修了个休息室,员工加班太晚不想回家可以睡休息室里。没人知道里面的一次性用品都是他们大boss出差勤勤恳恳薅来的,用完了还要夸一句公司领导人性化。

当然也有例外。

一旦程野要买头等舱和定总统套房,陈朗就知道,江时要来了。

哪怕见过很多明星,陈朗也觉得江时好看,真人比镜头里还要好看。

站在光鲜亮丽的明星身边,程总终于像个总裁了。

陈朗忙着去定顶楼几万一晚的全景餐厅,他站在透明的玻璃窗前跟经理商定菜品,花了大价钱定制的皮鞋终于踩在了寸土寸金的地板上。

他脑海里没有加班的怨愤,久违地涌出一种满足来。

看,这才是他这个特助该干的活,而不是大半夜的不睡觉去抢特价机票。

程野有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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