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闺女。这么多年也是碌碌无为的,但是呢,嗯,在别人的面前去夸赞自己的闺女,然后去捧高自己的闺女,这可真是自欺欺人啊。
王凤兰她从未料到曦曦竟会这么刨根问底。
她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要说她的女儿在文工团有所建树,可她又说不出到底有什么建树,无非就是跳了几场舞,
参加了几次演出罢了。,都是跟着团里的其他成员去跳的。
然而,安颖在文工团也并无多大作为。
更谈不上有什么惊天动地之举。
也未实现什么崇高理想,更别提一举成名天下知。
文雁察觉到这位救命恩人的异样,不禁皱起了眉头。
这王姐究竟是怎么了。
她之前可不是这样的。
甚至,她之前一直都是那般单纯无害。
从未这么咄咄逼人。
如今,却像是变了一个人似的。
不仅如此,她还口出狂言,说文工团让江小月去就是打杂的。
还吹嘘自己的闺女上大学,其实不过是命好被推荐罢了。
那些贫苦的人,有的人可能连饭都没得吃。
她却能去上大学,这着实有点不食人间烟火的味道。
令文雁心里十分不是滋味。
她还肆无忌惮地夸赞着自己的小孙女儿,“我这小孙女啊,真是好看又聪明,哈哈哈。”
她妈妈也特别聪明呢。”
提到江小月时,文雁也学着王凤兰的样子,下巴抬得高高的。
带着一股骄傲的劲儿,“我这个儿媳妇呀,在研究所上班,可是指导员呢。”
“现在你们有没有感觉到吃的菜呀,更加鲜嫩了,更加翠绿了而且在这大冬天里,还能品尝到绿油油的新鲜菜,这可都是在我儿媳妇的精心栽种下,才变得这么新鲜绿油油的呢!”
“还别说,真的很不错呀!小月聪慧过人,而且她有着过目不忘的本领,这你知道吗?我传授给她的专业知识,她都能够说出来。”
“她虽没有上过学,然而其文化底蕴,却胜过许多大学生。”
“她不仅在学习英语和俄语。汲取着知识。这丫头啊,勤奋好学,令人赞叹不已。最为重要的是,她那过目不忘的天赋,让人羡慕。”
“过目不忘……”
王凤兰的眼中闪过一丝幽暗。
:()奔夫遭嫌,我带我妈当富婆嫁军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