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趟出发,科技感十足,车上放着两块儿指南针,白脸手里拿着对讲机,对方和他通话的应该是二毛的人,车上还配了导航,虽然不是林志玲版本,但听上去也很甜,至少四个加号。
就这装备,这不就是低配版的邦德装备吗?除非是为了故事读起来更带劲儿,要不然能出什么意外!
我这一觉睡得天昏地暗,体力也回复了七八成,梦里没有见到头盖骨,倒是做了个噩梦,梦见了我自己的头盖骨。
汽车越来越颠簸,很快进入无路可走的无人地带,坑坑洼洼的水泥路……都是水和泥,起码不用担心会渴死。
“还得多久?”我问白脸。
白脸滑了着导航屏幕:“明天中午差不多,今晚我们肯定得在车上睡一夜。”
夜幕降临,白脸还在继续行驶,我告诉他不要着急,天黑路滑,社会复杂,既然不是一朝一夕的路程,还是稳当点儿比较好。
白脸大手一挥:“放心吧,你看这大灯光,是不是照得你自己亮亮堂堂、明明白白的,况且我们还有电子导航,想掉坑里都难!”
我一把捂住白脸的嘴:“大哥,就你这开光的嘴,还是闭嘴吧!”
白脸满不在乎:“怕啥!现在不是从前的我,再说……”
“吭哧!”
一声巨响,三个人像一屁股蹲在了地上。
我连想都不用想,根据白脸这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的破嘴,还能发生了什么事,肯定是车掉坑里了!
大灯确实还亮着,也确实照得我心里亮亮堂堂的!
白脸惊慌失措看着我,我握住他的手:“恭喜你答对了!”
小英子最先下车,她围着车转了一圈,突然从口袋里掏出了枪。
这可把我和白脸惊了一跳,显然是小英子发现了什么。
白脸也立马从口袋掏出了枪,我也伸手去掏口袋……我一阵恍惚,妈的,就我没带枪?想到这儿,我的右手生理反应一般攥出了一把“手枪”:大拇指和食指竖起,其余三个手指头蜷向手心。
是“啪”还是“啪啪”,火力值能到多少,能不能连续开枪,完全靠嘴吆喝。
当然,最终理智占了上风,我从皮卡工具箱里找到了一个锤子。
此时已是风高月黑了,树被吹得东倒西歪,不远处的森林里还传来鬼哭狼嚎的声音,附近的灌木丛在沙沙作响,这气氛真是令人汗毛竖起!
我趴在地上,这个坑不算大,刚好把车的两个前轮卡住,更重要的是这个坑不是自然坑,有工具挖掘的痕迹,而且根据土的痕迹和坑旁边用来欲盖弥彰的杂草的新鲜程度来看,这个坑很有可能是刚挖的。
我起身,拍拍身上的土,刚想张嘴宣布我的发现,被白脸截胡:“显然,这个坑是刚被人挖的。”
“你怎么知道?”我很不服气,眼看着高光时刻被人夺走。
“你看这土,再看这杂草,不像是很长时间!”白脸掐着腰肯定道。
小英子点头表示深以为是。
我攥着锤子,奶奶的,你这样抢男猪脚的台词,很容易被写死的!
算了,既然当了捧哏的了,那就好人做到底吧!
我提示道:“那这么说,就是有人……故意的?”
白脸点点头,他眉头紧皱,继而环顾四周。
“前面的那片森林叫泽雾森林,因为常年大雾而得名,据说在泽雾森林里居住着一个原始部落,全身上下都是白色,之所以没人见过他们,是因为来这里探险的人没有一个能活着走出森林,他们从不离开森林,除非……”
“除非什么?”
白脸脸上掠过一丝恐惧:“除非他们要吃人!”
“吃人?”我大惊,而后立马稳住阵脚,“哼!真是说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