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
现在,林枫根本就没有否认,自然而然的将马甲爆了出来。
足足半天后,
现场的掌声,才终于响彻了全场。
鼓掌声中,
大家心态各异,
有的交头接耳,有的双眼放光,也有的……目露凶光。
舞台上,
陶婉莹的声音多少有些颤抖。
“狂徒先生,非常荣幸能邀请到你上台,那么你挑战对方的对联是什么?”
“什么对联?”林枫问了一句,他被苏教授推出来,根本就没有注意,台上对对联到了那个环节。
“额……姚华同学的上联是……”
“我的上联是风声雨声读书声,声声入耳。”不等陶婉莹说完,旁边一个高傲的声音传入林枫耳朵。
“额,是的,这位姚华同学,是诗歌《活着》的创作人。”
随着陶婉莹介绍。
叫做姚华的年轻人,也挑恤的看着林枫。
他的诗歌活着,获得了这次诗歌大赛的二等奖,而且还是排名首位,若是没有林枫的《致橡树》,那么,本次比赛的第一名,就是他。
所以,
听到上台的就是狂徒后,
他立刻像是一头公牛一样,充满了攻击性。
不错,他要在这场比拼对联中,将自己的敌人斩于马下。
证明自己,才是文坛领袖。
他完全有这样的实力。
他的父亲,是文化协会的会长,从小他就受到家庭熏陶,在各种比划比赛中屡屡获奖,文章也经常见诸报端。
何况,这次前来领奖,他还是带着自己的女朋友一起前来。
此刻,姚华的目光落在舞台下的一名女孩脸上,微微一笑。
女孩正是他的女朋友,
确切的说是准女友。
她叫做龙妮,是姚华所在学校的校花,这次跟着姚华前来参加晚会,也是因为姚华获得二等奖。
两人还约定,晚会完毕之后,一起去看一场电影。
狂徒得出现,无异于锦上添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