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小木屋内,有架子鼓、卡西欧电子琴、贝斯、电吉他等乐器。
最耀眼的就是那几把吉他,洋红色、纯白色、纯黑色、纯蓝色……
马景澄沉浸在自己的世界内,屋子已经成了一个小型的KTV,一群人在里面肆意地扭动着身体。
玩得不亦乐乎时,一个高个子推门走了进去。
“有话筒吗?”
他等马景澄停下才问。
马景澄认出了这人,鼻子像弯钩一样,头发卷卷,穿着白衬衫,一条黑裤子,脚上是一双油亮的皮鞋,来自吉国的顶级设计师,随着团队到红武为甲州做城市规划。
外国人似乎不怕生,没有安全距离感。
啪!
马景澄打了个响指。
站在角落的舒威将一个盒子递了过去。
“太棒了!”他说着将话筒插在了旁边的音响上,直起一米五的腰身,手插在裤兜里,十分绅士地说道:
“去年,皇后乐队在拿国蒙特利尔的演唱会,在座的不知道有人看过吗?”
他环顾了一下,没有等回答,继续说道:“我是约翰的粉丝……”
他讲述了皇后乐队在蒙特利尔演唱会上牙叔穿着裤衩带着红围巾光脚唱歌的事情,还说自己拿到了皇后乐队贝斯手约翰·迪肯的亲笔签名。
讲了好久自己如何崇拜皇后乐队之后,他说要现场唱一首他们的歌曲,询问有没有人能够伴奏。
马景澄让舒威翻了半天,终于找到了皇后乐队相关的乐谱,本来是为了买来给相关人员学习的,这下刚好用上。
小木屋中一个名叫格雷格·希伯特的人刚好玩过贝斯,这让吉国来的设计师高兴得快要跳起来。
他没有选皇后乐队最着名的一首WeWillRockYou,而是选择了那首以贝斯为主的anotheronebitesthedust!
“Stevewalkswarilydownthestreet
Withthebrimpulledwaydownlow
Aintnosoundbutthesoundofhisfeet……”
声音极具震撼,外面围观的人感觉小木屋几乎都要被震倒了。
屋子里所使用的设备都是目前世界上最好的,其发出的声音,足以让人沉醉于其中,加上外面有好多人从来都没有听过,中州研究所的小木屋周围很快就聚集了大量的人群。
老外们一边喝着啤酒,一边扭动着身体,红武这边的人只是惊奇地看着眼前的这一切,并没有参与其中,不过都随着那乐队的灵魂贝斯而有节奏地摇动脑袋。
圆盘和小球吐水在阳光下散发着彩虹,整个中州研究所,热闹而安宁,甭管外面怎样,至少在这一刻,人们都享受着那呐喊一般的声音,还有能够调动人神经的鼓点和贝斯,以及时不时冒出的电吉他声。
在木屋里,那狂热的设计师,唱着唱着就解开了自己衬衫的纽扣,不一会儿,皮鞋也不知道飞到了哪里,光脚踩在木质地板上,光着上身,白衬衫搭在肩膀上,学着牙叔的样子,陶醉自我。
舒威是唯一一个女性,尽管受过训练,可脸蛋还是绯红,不由地只能盯着马景澄那边。
渐渐地,她忘记了那赤裸上身的存在,在有节奏的鼓点当中,她能够清晰地感觉到自己那颗心不由自主地跳动,她感到了一种难以自拔的美好。
从马景澄表演电吉他的时候,她就感到很震惊,尽管所有人表演结束时,她突然意识到,这里的人都很厉害,她所拥有的那些东西,就像是星星萤火,在日月之下,毫无存在感。
可无论屋子里的人再怎么厉害,马景澄在她眼中似乎更为耀眼。
最近,她这位老大眉宇间总笼罩着一股子忧愁,她能够感觉到,却没有任何办法,很多话欲言又止,老大都搞不定,难道自己的建议就有用?
此刻,阳光透过木屋的门窗,在屋子里刻画出白色的形状,那个在阴影中长发少年,左手像拿筷子一样握着一根木棒,右手也握着一根,有节奏地敲打眼前由众多鼓组成的庞然大物,脑袋有节奏地晃动。
他脸上的哀愁之气在此时似乎一扫而尽,焕发另一种光芒。
舒威感觉,似乎这才是他本来的模样,平常那个能够将一切都安排妥当的人和现在这个所呈现的状态是完全不一样的。
他那满足的模样,仿佛世间一切的琐事都与他无关,那些小鼓能够带来的快乐,是任何事情都不能比的。
舒威心中涌起一种难以形容的感觉,这是她第一次感觉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