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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7章 青春不死 直到世界尽头(第2页)

在上厕所都要成群结队的高中时代,他的人生就是背着那永远不改变的暗红背包,默默地穿行在人来人往,没有人在意他是谁,没有人在意他在想什么。

有着对青春友谊向往的他,在某个下午,失去了自己最好的朋友,不过他已经习惯,人生就是这样,在走走停停当中得到,或者失去。

每当走到天桥上,他总要站在哪儿,忧郁地盯着远处的夕阳,等它离开视线,才开始往回走。

小城的生活很慢,尽管能够看到街道的行人来来往往,摩肩接踵,可是那种感觉就是很慢,这种体会,只有去了超一线城市生活过才能拥有更深的体会。

城市的街道还算干净,树荫密盖,大马路旁边,不是什么高大尚的店铺,每周四,他喜欢坐在街头的台阶上,静静地听着密封的二楼击打架子鼓。

要说小城最好挣钱的职业是什么,那便是艺考培训机构,一条街上连续几十家艺考培训机构,是个人都能够搞培训,只要你会点钢琴、吉他、视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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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一的某个星期四,他刚加入学校管弦乐团,背着那价值八千多的萨克士走过,楼上就传来了架子鼓的声音,于是他坐了下来,一直听到了天黑。

在那半年当中,每个星期四,只要社团没有活动,他都要安静地坐在楼下台阶上,头靠在墙上,腿长长地伸着,听楼上的人敲《直到世界尽头》。

刚开始他并不知道那是直到世界尽头,直到问了学校乐团负责人。

当一个人感情无处着落时,总想找点事情来做。

他喜欢音乐,与小城的人能歌善舞没有关系,只是喜欢而已,比起唱歌,他唱不过班里的同学,从小都是这样,至少从帝铃转学回来之后他就明白了这件事。

而且唱歌需要从别人那里得到反馈,而乐器不用。

可乐器他也买不起,至少买不起架子鼓,玩过最好的乐器也就是管乐团的那个萨克斯了,一把木吉他三百,电吉他是YAMAHA,效果器还巨垃圾。

省吃俭用,为了学习架子鼓和电吉他,终于在小城第一小学对面为架子鼓和电吉他分别购买了四节课,每个周六去学一节。

教授课程的老师生儿子没那啥,基础性的东西还用你教?

马景澄没有骂,但是他坚决拒绝花一节课来学狗GP基础乐理,那玩意儿他在初一就烂熟于心了,什么重光写的乐理书籍和习题,他都不知道看了多少遍和做了多少遍,拿出来已经再也看不清上面写什么了。

那吉他老师,为了说服马景澄,当即给马景澄弹了一遍《突然间的自我》前奏,给他扯基础,扯一步两步,先学走再学跑,想要让他知难而退。

可总有人直到自己为什么而来。

那老师简直白费心思。

马景澄那时刚学了一首之后再也记不起名字的歌曲。

名字他忘了,但是谱子记得贼熟练,他直接用吉他给老师弹了一遍:“米哆哆哆-来拉拉、哆哆来米索索,米米发索索-索拉索,索米来哆拉……”

临末还来了个滑音。

这才让自己的那些大洋没有白白花费。

架子鼓,也指定要学《直到世界尽头》。

马景澄十分清楚,没钱不要学艺术,这不是一句废话,从基础开始学起,不知道要耗费多少钱,于是他就只学一首《直到世界尽头》。

所谓的萨克斯等乐器,其实也就那样了,一个周也就跟着乐团练习三次而已,学校花大价钱请来的专家屁用没有,只是来转转,还死贵。

别人参加了各种各样的社团,马景澄之参加这么一个,天天都有时间,下午放学去练习一个小时,然后上晚自习,就这样坚持了两年。

期间还在乐团学习了钢琴,他并没有想要怎样,就是觉得好听就练习,钢琴那玩意儿若是练得非常好,需要花费很多时间,可是要会谈,也费不了多少时间。

他练习的第一首歌是《夜的钢琴曲四》,初中在手机钢琴软件上他就很喜欢那首歌,练习了无数遍,终于是给学会了。

第二首是《花鸟讽咏》。

在他的生命中,仿佛只有音乐才是不会变质的,那些好歌,每一首都包含着不同的感情,正是那些没有边界的感情将音乐变得美妙。

可从某年开始,音乐不再具有感情、不再让人感动、也不再让人感到宁静,反倒是让人觉得吵闹,让人躁动。

或许是那些真正从事创作的人不得不为了生计放弃所爱的一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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