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欢自小就与他人不同,其他孩子在母亲怀里撒娇耍赖嗷嗷叫的时候,桂欢大多时间都是一脸冷漠地站在一旁,淡淡地看着人类幼崽们发疯。
幼时桂欢不懂,为什么有的小朋友会吃吃饭,突然就扯着嗓子哭嚎。
青春时节的桂欢也不懂,为何会有人看看小说,就流下两行热泪。
成年的桂欢还是不懂,到底是因为什么,那些分手的人们会在街头喝酒到天明。
孩子年龄小,控制不了情感,是很正常的行为。
青春期性格敏感,对书中所描绘的故事感同身受,不由得代入己身。
就算成年了,人也是一只感性的动物,会因为感情而午夜不得眠。
到头来,桂欢才发觉,原来身边的人才是正常的。
而她,是一个另类。
她把这件事小心翼翼地隐藏起来,像正常人一样去孝顺父母,去谈恋爱,去尝试一些她根本不感兴趣的事情。
可这些事情并没有给她带来多大的感触,就像吃蜡做的苹果,就算啃进了肚子里,也还是尝不出来味道。
一切的改变,都从她的重生开始,因为要帮助别人,要站在别人的角度去想问题,才会知道,每个人都是不同的个体。她们会对她感激,会因为她的介入而过上不同的人生。
因为要帮助父母改变命运,要劝说偏心偏到胳肢窝的奶奶,她才发觉,上辈子犹如纸片上两行字的亲戚们,是一个个鲜活的个体。他们有自己的缺点,也有自己的优点。
当然,不得不提的还有一只妖。
他就像一个不定时炸弹,猛然闯进她的生活,行事作风带着浓浓的“纯狱风”,说话基本不动脑,抒发情感全靠肢体表达。
一个桂欢上辈子绝对不会招惹的类型,却像牛皮糖一样缠住了她。
他天天在她眼前晃,今天蹭一下,明天舔一口。
情从何而起?
谁又能说清楚呢?
桂欢缓缓抬起手臂,她不知道自己究竟是人,还是一柄剑。
但她知道,她要劈开这黑雾,拿回属于她的生活。
她花了两辈子,才活明白的生活。
就在她抬手的同时,头顶的余命忽的涨大,下方小字红光闪烁,像霓虹灯般来回颤动。
“不可杀生。”
是了,她一直没把这句话放在心上。
她认为自己绝对不会杀生,即使是一只蚊子。
可世事难料,在这场你死我亡的对决里,她没有罢手不干这条选项。
桂欢将右手五指并拢,做平直掌状,深深地呼了一口气,黑色粉尘小心地等待着她的动作。在桂欢右臂劈下的一瞬间,黑雾瞬间聚拢,向她压迫而来。
银白色的剑气迎尘而上,与黑色尘雾于空中相交接,随着蜚兽的一声惨叫,黑尘犹如黑绸,刹那间被劈成了两截。
剑气持续升空,从中间利落地斩碎了黑雾,剑光消失处,照进了点点薄光。
蜚兽又怒又怕,想要将黑雾重新聚集,但却发现,被剑气劈过的横截面,竟然燃起了白色的火苗,无法再汇合。
“我要杀了你!”
桂欢不怕利器,不惧杀意,更不怕别人的叫嚣。
头顶一晃,她瞥了一眼。
余命二十五年零三个月。
一剑十年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