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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第二十四章(第1页)

马车一路疾驰,回到租界已临近十点半,孟连生在丹桂戏院附近,匆匆下了车,找到一处水井,将长衫下摆的血点用力搓了搓,或许是这血迹还算新鲜,竟让他搓得差不多,只是衣摆也被打湿了大半。

他对这效果不甚满意,但已经来不及想其他法子,因为铜怀表的指针已走到十点半,于是拍拍衣裳,朝丹桂戏院拔腿跑去。

这会儿早已散戏,热闹的戏院,恢复了白日的冷清,他同门房打听了一下,确定佟老板还没离开,赶紧往后台跑去。

待他气喘吁吁来到休息室门口,屋内早已卸妆的佟如澜,用他那把黄莺似的嗓子高声惊喜道:“小孟!”

坐在他旁边的沈玉桐,望着门口,潇洒地一挑眉:“我就说小孟肯定会来吧。”

孟连生暗暗深呼吸了口气,走进屋内,看了眼佟如澜,又将目光落在沈玉桐那张笑盈盈的俊脸上,试探般问道:“三公子和佟老板在等我吗?”

佟如澜笑说:“今晚没见小孟你来看戏,等演完后我打电话去柏公馆去问,说你还没回去。想着你可能临时有事,就跟三公子商量这顿夜宵改日再聚。但三公子说讲好的事,你不会无缘无故失约,他赌你今晚肯定会来。”

孟连生抿抿唇,笑得有些羞涩:“是临时有点事,让三公子和佟老板久等了。不过现在去吃馆子,是不是太晚了点?”

沈玉桐道:“原本就是宵夜,一点都不晚。”说话间,他目光落在沈玉桐长衫下摆那一处湿迹,咦了一声,“你这是去哪里淌水了吗?”

孟连生淡声回道:“跟老板去了趟码头,衣服不小心沾了水,着急赶过来,就没回去换了。”

沈玉桐道:“无妨,大晚上也没人仔细瞧,不冷就好。”

孟连生:“不冷的。”

三人坐沈玉桐的小汽车抵达围炉小馆时,已近凌晨。小馆依然亮着灯,林伯坐在留声机旁听戏,正是佟如澜新灌制的唱片。

“哟,佟老板来了!”

佟如澜客客气气道:“林伯,我们是不是来太晚了?”

“不晚不晚,只要预定了位子,后半夜也等得。你们先去坐着,菜很快上来。”

雅间里一盏暖黄的吊灯,照得小小的房间温馨怡人。

孟连生低头借着灯光看了长衫下摆,被水打湿的地方已经半干涸,留下一点深色痕迹,倒是看不出是血迹。

他微微松了口气。

围炉小馆不点菜,全看林伯当日准备什么。三个人五菜一汤,依旧是常见的徽菜口味,臭鳜鱼炒虾丝,荠菜圆子鲜山笋。

见孟连生拿着筷子,仿佛是不知从那道菜下口,沈玉桐笑说:“小孟,林伯是徽州人,你看是不是你家里的味道?”

孟连生抿抿唇,垂下眸子,低声道:“我来上海前,家里已经发了两年大旱,大旱之前又有两支大兵打仗,土匪作乱,我爹娘大哥都没了,能不饿肚子就是万幸。我……已经不记得家里正常的饭菜是什么味道。”

他向来是话少的人,一口气说这么多,竟是把沈玉桐和佟如澜都说得心头一酸。

沈玉桐不免又想起最初遇到他时,不就是一个衣衫破旧的饥瘦少年?也不知这孩子曾吃过多少苦,心中不免生出一丝怜爱。他拿筷子夹了一块鱼肉放在他碗中:“你尝尝,要是觉得合口味,以后三公子经常带你来。”

孟连生夹起这块鱼肉送入口里,一双黑眸微微睁大,露出一个略显孩子气的笑容,点头道:“嗯,很好吃。”

哪能不好吃?这可是王府的厨子。

佟如澜端起杯子抿一口甜酒,感叹说:“小孟跟我一样都是苦命人。我也是从小没爹没娘,被舅舅卖去戏班子,那时的日子真是一天天熬过来的。”

沈玉桐笑说:“佟老板现在可是上海滩当红的角儿,总算熬出头了。”

佟如澜苦笑着摇头:“三公子说笑了,我们唱戏的,再多人捧,那也是下九流,上不得台面。”

沈玉桐不以为然道:“佟老板千万别妄自菲薄,京戏是艺术,照现在说法,您就是大艺术家,怎么会上不得台面?”

孟连生点头附和:“三公子说得是,佟老板的戏这么好,靠自己本事吃饭,多少人羡慕不来。”

沈玉桐大笑:“你看,小孟年纪轻轻,都明白这个道理。”

孟连生被他这一夸赞,又露出一个羞赧的笑。

佟如澜生得白,几口甜酒下肚,面上便浮上一层薄薄的红晕,他举起酒杯,笑道:“我来上海这么久,来听我戏的,捧我场的老爷公子,多是消遣狎昵,真正懂戏尊重戏的,只有三公子一人。这杯酒我敬三公子。”

唱花旦的男子,自带一股柔媚之色,佟如澜望着沈玉桐的眼睛,那叫一个含春带水。若是换做别人,只怕会醉在这种风韵之下。

但沈三公子不是其他人,他自己就是美人,是被人追逐的上海滩贵公子,因而十分坦荡,举起杯子笑道:“佟老板是我的朋友。”

佟如澜说:“三公子这样的身份,说朋友太抬举我了。”

沈玉桐豪爽地饮完一杯,又给自己添满,举起酒杯朝他和孟连生道:“朋友只问投不投缘,不问出身背景。佟老板和小孟都是我沈玉桐的朋友。古有桃园三结义,今日我们也是三人,喝下这一杯,以后就是朋友。若是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直接开口。”

佟如澜着他这番爽朗感染,也难得生出一点男子豪气,举杯用力点头:“好。”

孟连生不动声色地看了看两人,将手中的杯子送上去与他们轻轻一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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