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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2 章(第1页)

了陆晴晴那么多,叫他一声哥也是应该的,于是很自然的叫了出来。

只是这个哥哥眼神中泛起那一圈圈涟漪,黑眸如墨一般晕散开来,站在屋子里就这么静静的看着她。

陆晴晴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在跟他对视的时候,总是有些不太自在。

她假装不经意的站起来,轻轻咳嗽了一声,以掩饰自己的情绪,便绕过他坐在灶台边烧火。

听到自己对象这一声娇滴滴的哥,赵建刚嘴角扬起的弧度也越来越深,而且还是有温度的那种。

“好吧,你先把这些猪下水洗干净,等我把磷肥送去生产队仓库,就教你炒干煸肥肠……”

第40章红枣炖猪脚,是她最拿手的菜

陆晴晴等赵建刚走了之后,想到自己大清早去黑市卖红薯干和土豆饼,到现在还没有去养猪场喂猪,田小雨肯定会很担心。

抬手看了一眼手表,哟,快下午五点钟了,这时候去养猪场,田小雨肯定早已煮好猪食,开始喂猪了。

算了,先帮田小雨煮好饭,再做一份红枣炖猪脚,连同ròu包子一起送给她吃。

毕竟,陆晴晴买了这么多猪下水,她自己又不会弄,有田小雨这个大厨传人帮忙,做几斤卤味肥肠,拿去黑市卖……嘿嘿,比红薯干土豆饼,肯定好卖多了……

想到卤味肥肠的美好钱程,陆晴晴赶紧盛了一碗米,开始淘米烧火煮饭。

然后,把铁锅刷干净,把剁好的猪脚放在锅里,放了一勺水,待猪脚在锅里沸腾的时候,再洗一把红枣,丢进去,盖好锅盖慢炖。

红枣炖猪蹄是一道最简单的家常菜,陆晴晴前世在医院上班时,经常看见病人家属提着保温桶,送红枣猪脚给病人补身子。

经过和病人家属聊天,陆晴晴也学会如何弄猪蹄,如何小火慢炖,炖多少时间最好吃。

这也是她上辈子最拿得出手的一道家常菜,也是吃的最多的一道晕菜。

陆晴晴穿到这个吃不饱穿不暖的年代,目前她这具身体十分虚弱。

现在她有钱了,当然不会亏了自己。

得多买点好吃的给自己补补,猪蹄能够帮助她的身体补充丰富的胶原蛋白,而胶原蛋白又是构成皮肤主要的成分。

陆晴晴是个爱美的人,她每个月适当吃几回猪蹄,不仅能够帮助自己补回胶原蛋白,而且能使皮肤变的更加富有弹性,减少皱纹的发生。

猪蹄还能补血,像刘春燕这种气血不足四肢无力的病人,每个月多吃几斤猪蹄子,能够帮助她补回气血。

上辈子的陆晴晴,虽然是微胖丰满型身材,却身材匀称,满脸胶原蛋白。

也许跟每个月,吃几斤猪蹄有关吧。

四十分钟后,陆晴晴揭开锅盖,红枣猪蹄已经炖得又香又软,散发出一股诱人的ròu香味。

陆晴晴端过盐罐,加了一点盐,用锅铲搅和了几下,盛了几块蹄花和红枣汤,正准备自己先尝为快的时候。

“吱嘎”一声,灶屋门被人推开了,进来一个四十七八岁,头发灰白,戴着一副黑框眼镜,却文质彬彬的男人。

“傅工,您收工回家了。”陆晴晴连忙放下手里的活,笑眯眯的起身打招呼。

“姑娘,你是……”傅应来站在门口,扶了扶眼镜,警惕的打量灶屋里这位不速之客。

“傅工,我叫陆晴晴,我的茅草屋被牛撞倒了,赵大哥见我没地方住,便安排我住在您隔壁,给您添麻烦了。”陆晴晴指了指自己房间,笑着自我介绍。

“哦,原来是陆知青啊,不麻烦,不麻烦。”

听说是赵建刚介绍来的女知青,傅应来立即放下身上所有的戒备,又恢复了往日儒雅随和的神态。

从水罐里盛了一勺水倒进脸盆,洗完手就去淘米煮饭。

“傅工,我占用了你的厨房,为了表示我的歉意,我请你吃红枣猪蹄。”陆晴晴端着一碗香喷喷的红枣猪蹄,笑眯眯的放在傅应来就餐的小桌子上。

“陆知青,使不得,使不得,我怎么能吃你的东西呢?”傅应来连忙摆手。

这年代大家都不容易,尤其是像陆晴晴这种体弱多病的下乡女知青,一天顶多赚三四个工分,一年到头难得吃几回ròu。

这不,小姑娘好不容易吃一次ròu,他一个大男人,怎么好意思吃小女孩的红枣猪蹄呢?

“傅工,千万别客气,咱俩共用一间灶屋,也是缘分,吃吧,今天你吃我的,下次你请我。”陆晴晴说着,就将碗里的红枣猪蹄倒在傅应来身边的饭碗里。

“那好吧,改天我请你。”傅应来本来就是个性格洒脱的人,见陆晴晴话说到这个份上,他也不客气的收下了。

灶台上的饭还没有煮熟,先拿起筷子夹一块蹄花送进嘴里,尝过猪蹄的“美味”后,还不忘给这道菜来个差评:“陆姑娘,蹄花不够烂,火侯掌握的不是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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