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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第1页)

作的要死,可偏偏陈叙吃这一套,每次都哄着他迁就他,“我怎么会不喜欢你呢。”  从来没有一次像这样,在季纯宵问出口时,沉默的凝视着他。  不喜欢了吗?  陈叙其实很想狠狠心说,对,没错,我就是不喜欢你了。  上辈子错的这辈子就别错了。  但他说不出来。  即使开端是误会,但他和季纯宵的五年,是真真切切的五年。  日日夜夜,每一段相处,他投入的都是真正的感情。  他怎么能不爱季纯宵了呢?就算明知道,这一切都是错的。  他说不出来不喜欢。  陈叙沉默的时间太久,久到季纯宵开始心里没谱,生硬的转移这个喜不喜欢的话题。  外面的雨终于下了起来,几秒钟内就积起了磅礴的气势。  电闪雷鸣,一如他们在一起那天。  但这次陈叙说的是,“季纯宵,有些话之前就想告诉你,现在说也不算太晚。”  “我们分手吧。”  他轻飘飘的话音落下,世界好像一瞬间也安静了下来,什么空调声,暴雨声,雷鸣声都不复存在。  季纯宵脑子里一片空白,反反复复的重复着这句话。  他脸色很难看,拉着陈叙的手攥紧,张了张嘴,什么话都说不出来。  这太荒谬了。  季纯宵从来没想过他们俩会分开,更没想过,这是陈叙提出来的。  手上的力道越来越大,陈叙皱眉呼痛他也没放开,好像一放手自己老婆就跟别人甜甜蜜蜜去了。  苍白的灯光下,季纯宵泛红的眼眶那么明显,他深呼吸了几次,咬牙切齿的发问:  “分手?”  “你凭什么提出来分手?不是你先喜欢的我吗?!不是你爱我吗!”  “从一开始你就对我那么好,你不是愿意心甘情愿舔我一辈子吗?!”  怎么就,忽然不要他了。  心里的酸涩翻江倒海,按压不住,只能从眼睛里溢出来。季纯宵用力擦了一把快要掉下来的泪珠,看向陈叙的眼神明明是委屈与祈求,嘴上还故作强势,说着那些不肯落下风的话。  “季纯宵。”  陈叙叹了口气,用力挣脱他的手,“不好意思,舔错人了。”  作者有话说:  嗯,写到这里忽然发现是可以加一个“破镜重圆”标签的。分手  暴雨没有持续太久,入夜深时就已经变得温和淅沥。  水滴连串打在窗户玻璃上,滴滴嗒嗒声不停歇,是天然的白噪音。  这种时候最适合裹在被子里听着雨声入眠。  但今晚,注定有两个辗转反侧的人。  陈叙在黑暗里睁着眼睛,明明今天发生了那么多事,但现在脑子里印象最深的,却是季纯宵泛红的眼眶和没有掉下来的泪珠。  心口是熟悉的酸痛,他太心软,尤其是对着喜欢的人,总是迁就。  看见季纯宵伤心他就难以避免的心疼。  但陈叙并不后悔。  当时他告诉季纯宵,之前就想说这些话,并不算随口乱说的。  早在重生之前,他就犹豫过要不要分开一段时间,他们之间有问题,只不过季纯宵从来没有意识到。  并不能严格的去区分谁对谁错,陈叙想,只是因为他们性格不太合适。  季纯宵家里条件优越,大少爷躺着挥霍个十辈子也花不完父母留给他的钱。  况且季家父母就这一个独子,从来都是没理由的溺爱,导致季纯宵一身公主病,自我意识强烈,一点儿委屈都受不了,使唤身边的人倒是得心应手。  但陈叙不一样,他从小就是别人口中那个最乖,最懂事的孩子。  父母早年忙生意,把他寄养在亲戚家,寄人篱下的环境中长大,陈叙只能被迫懂事。  他早就习惯了迁就,习惯了被忽视,习惯了委屈自己方便别人。  许可之前委婉的提过,觉得他有点讨好型人格。  陈叙想了想点点头,的确是这样。  记事起,四周的所有声音都在直白或隐晦的告诉他,只有听话懂事的乖孩子才能得到喜欢。  所以面对喜爱的人,陈叙总是不自觉的放低姿态。  在家会包揽全部家务,会饿肚子给爸爸妈妈省钱。  后来喜欢上了季纯宵,心甘情愿的当舔狗来讨好这位大少爷。  仿佛这是他能够被人喜欢的唯一途径。  但在一起五年,感情一天天加深,也会忍不住对爱人产生更过分一点的要求。  有时候陈叙会想,他希望在季纯宵面前,可以不用再费劲心力的忍让迁就与讨好。  因为这是他喜欢的人,他爱的人。  他幻想自己,就算不那么乖巧,也可以得到季纯宵的爱。  可这种卑微已经长成沉疴旧病,不是一下子就能说服自己改正的。  有时候陈叙鼓起勇气想任性一点,但只要季纯宵问一句,“陈叙你是不是不喜欢我了?”  陈叙就又会像巴普洛夫的狗一样,乖乖退让求饶。  明明是出于爱,才愿意照顾季纯宵,忍让季纯宵,宠爱季纯宵。  但仿佛像是,只有做这样的一切,他才配得到季纯宵的喜欢。  陈叙那时候已经二十二岁,可仍旧会羡慕撒娇不想走路于是被爸爸抱回家羽|西  他想拥有一份,不是讨好交换来的爱。  但季纯宵完全不懂。  象牙塔里的季少爷从来不会在意其他人的想法,他只会说,“陈叙,我想吃西湖醋鱼,你给我做。”或者,“陈叙,给我打领带,我懒得自己动。”  陈叙还是很爱季纯宵,但他有点累了。  磨合与容忍变得厌烦,陈叙想,问题需要解决,要不然说清楚,然后分开一段时间算了。  只不过还没来得及提,他就意外的出了车祸回到高中。  仿佛上天都在帮助他纠错。  遥遥雨夜里,城市的另一端,季家别墅还灯火通明。  大少爷不知道又在生什么气,晚饭也没吃,摔上门以后再也没从房间出来过。  暖光的台灯在桌上照出来一片温柔的光圈,季纯宵心烦意乱,脸上是明显的烦躁神色,他反反复复想着陈叙和他讲的所谓“舔错人了。”  是宋给陈叙送的饭。  宋是陈叙想舔的人。  宋才是陈叙真正该爱的人。  季纯宵只是想一想就受不了,呼吸一下,心口都刺痛。  陈叙和别人在一起的可能性让他无法忍受。  认错了人,所以呢?  所以陈叙和他在一起的五年算什么?  所以陈叙就这么干脆利落的不想要他了吗!  不敢置信与痛苦把心脏磨到麻木,季纯宵甚至忍不住幻想,如果那份饭真的是他送的该多好。  或者阴暗点,如果陈叙一辈子没发现该多好。  那样陈叙会和他白头偕老吗?  门外又有人在敲门,是他母亲,“纯宵?晚饭都没吃,至少出来喝口汤吧。”  “是王阿姨亲手煮的,这个点儿了还没休息,你看在她辛苦的份上也要喝一口啊。”  这个点儿了?  季纯宵看向钟表,时针刚刚擦过十二。  很晚吗?以前想吃宵夜,陈叙会二话不说下床去煮,别说十二点,凌晨两点也可以。  他被宠坏了,理所当然的朝陈叙提出各种要求。季纯宵喜欢陈叙为了他忙前忙后,这会让他意识到,陈叙真的很爱他。  每每想到这一点,季纯宵都觉得高兴死了。  我老婆好爱我,我老婆对我真好,我老婆什么都愿意为我做。  陈叙向来如此,而且仿佛是心甘情愿,以至于季纯宵甚至没思考过,他到底累不累。  出门接过那碗汤,季纯宵可以清晰的观察到王阿姨脸上的疲态。  他的心忽然如坠冰窟。  是不是只有他一个人在抓着这段感情不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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