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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章(第1页)

谢道玉全程没有说话,只是嗑着瓜子,冷眼瞧着两人的互动,眼珠转转。沈楼走后,阮沅半天都没有反应过来,谢道玉向着他的方向咳了声,“还不进来,发什么呆呢?”“喔。”阮沅走进屋里,他坐在客厅书桌前,将作业本整齐摆出。谢道玉睨他,“和沈楼吵架了?”“没有。”阮沅用笔在本子上划了两道,谢道玉不吱声,给阮沅留够反应时间。沉默了半分钟后的阮沅,最后还是将手中笔放下,抬起头,“奶奶,你知不知道,男生和男生之间可以谈恋爱?”“知道啊。”谢道玉不以为意,“怎么你才知道啊?”阮沅悲愤抿唇,为什么八十多岁老太太都知道的事儿,他怎么现在才知道呢,跟村里才通网似的!“所以有什么事儿?”谢道玉循循善诱。阮沅换了个坐姿,“我我有个朋友,他他和一个男生从小玩到大,然后走得很近。但现在,所有人都觉得,他们俩人是谈恋爱了。”“你说,你说这让他们以后怎么相处嘛?”几乎是阮沅一开口,谢道玉就猜出了,阮沅说是有个朋友,但这背后肯定就是他和沈楼的事儿。不过谢道玉没有拆穿他,“那你怎么啧,你朋友,怎么想?”“想什么?”“喜不喜欢那个男生?”“啊?”这个问题对阮沅来说,有些太过超标。他一直觉得,他喜欢的是漂亮妹妹。他从来没想过,他对沈楼有没有那方面的意思。“我不知道。”“那对方呢?和你朋友玩的很好的那个男生,他喜不喜欢你朋友?”阮沅像是张烙饼一般地瘫在桌上,指尖无意识地在桌面敲击着。沈楼喜欢他吗?“不知道。”这人怎么一问三不知呢,谢道玉都要气笑了,她和阮沅之间,到底谁是年轻人啊?谢道玉翻了个白眼,“那你知道喜欢是什么意思吗?”阮沅对于喜欢的理解,一直停留在动漫里。他对情感的启蒙,无非来自《千与千寻》、《未闻花名》这类作品。对于真正的喜欢是什么样子,他一窍不通。阮沅摇了摇头,继续瘫在桌上装大病。谢道玉眼神变得有些温柔,“喜欢就是,你想要和他待在一起,愿意同他去做任何事情。或者什么都不做,只是两人并肩地坐在一张沙发上消磨时间,你也不会觉得无聊。”阮沅的脑袋里,有了一个具体形象。他和沈楼窝在沙发里,在他腿上躺着小狗猫。他要是渴了,便求着沈楼去帮他买饮料,沈楼要是不肯,他就低三下四叫沈楼一声哥,再说一句求你了。这样的场景,让阮沅觉得很舒服。而这样的情景,要坐在他身边的人,阮沅只能想到的是沈楼,倘若唤做其他人,总显得违和奇怪。阮沅的指尖不自觉地蜷缩在一起。这难道就是喜欢吗?他喜欢沈楼吗?“那那怎么判断,对方是不是喜欢我呢?”阮沅提问。谢道玉嗤笑,大街上随便抓个瞎子来看,都能看出沈楼对阮沅的偏爱吧?就阮沅半天都反应不过来,“你就看他,对你,和对别人,一样不一样就行了。”阮沅靠在椅背上,抬头望天。沈楼对他和对别人,到底一不一样呢?谢道玉没经历过情窦初开期,她早熟,一辈子都秉持利己主义,很少犯恋爱脑的病。她挠了把阮沅的后脑勺,“行了,少想那些有的没的,给我好好做题,写不完不许回家。”因为之前跳舞,阮沅耽误了很多课程,此刻再面对谢道玉的魔鬼刷题拉练,就有些应付不来了。阮沅好几次都犹豫着想给沈楼发消息,让沈楼下来救救他。但都被谢道玉给拦住了,她把阮沅手机倒扣在桌上,“少找外援。一天天的,就仗着沈楼对你没脾气,狠不下心,你就无法无天了?”阮沅笔尖一停,很快他又恢复好状态,继续做题。等阮沅结束完刷题拉练,从谢道玉家出来时,耷拉着脑袋,累到筋疲力尽,像是刚打完一天工的疲惫社畜。阮沅前脚刚迈出谢家,后脚就被藏匿在黑暗楼道里的沈楼,抓住了胳膊,“在躲我?”阮沅吓了一跳,等反应过来后,他想去喊开楼道内的声控灯。沈楼伸手,抵在他嘴巴前,“太晚了,会吵醒其他人。”楼道里,黑黢黢的,只有月光透过走廊窗户,落进楼道里,“喔。”沈楼接过阮沅手里的书,他帮阮沅拿着,“为什么躲我?”“没有。”阮沅这会儿脑袋有点涨,他低着头,想着谢道玉之前和他说的话。所以沈楼对他,和对其他人,到底有没有不一样?沈楼盯着阮沅几秒后,敛眸,换了个话题,“要不要去看小狗?”“你今天一天都没有去看它。”提起小狗猫,阮沅立刻来了兴趣。更何况,小狗本就是阮沅寄养在沈楼家的,阮沅才是小狗的主人,沈楼只是代他照顾小狗。没道理他这个主人不操心,什么都让沈楼去干的道理。阮沅想了想,“好。”两人坐电梯回到家里,沈楼始终没有松开握着阮沅的手,阮沅看着两人牵在一起的手。所以,沈楼为什么要一直牵着他呢,是因为两人一起长大,养成了习惯,所以才会这样吗?很快到了沈楼家,沈楼在前面用钥匙开门。阮沅没头没脑地来了句,“沈楼,你会带别人来你家吗?”钥匙一停,沈楼转头看了眼阮沅。阮沅也意识到了,他这话实在问的突兀。他佯装耸肩,看向四周,“没事儿没事儿,我就随便问问,哈哈。”沈楼扭头继续开门,门开后,沈楼让阮沅先进去。等阮沅进去后,沈楼带上大门,站在阮沅身后,“除你之外,你还见我带谁来过家里?”阮沅心头一跳,等反应过来时,阮沅慌乱地看了眼四周,直奔小狗窝而去,“我得先看看小狗,我可想死它了。”距离捡到小狗不过个把月,小狗已经有了天翻地覆的变化。曾经骨瘦嶙峋的小猫咪,如今继承强大肥橘基因,吃的肉鼓鼓圆滚滚的。小狗用脑袋蹭着阮沅的手时,阮沅的少男心碎了一地。阮沅抱着小狗,坐在沙发上,叽叽歪歪地和小狗说着话。沈楼站在阮沅斜对角线位置的玄关处,他靠着墙,视线静静落在阮沅身上。阮沅穿着宽松大t恤,仰头逗猫时,紧绷凸起的脖颈线条,宛若初春抽条的树枝,带着一股蓬勃而发的力量。时间挺晚的了,阮沅放下小猫,站起身,打算回家。沈楼侧身挡在他面前,“今晚要住这儿么?”末了,他又补充道,“你睡卧室,我睡书房。”就像上次一样。对上沈楼不同以往的视线,阮沅心跳猛地变快,他几乎是落荒而逃,大步从沈楼家离开,“哈哈,不啦,我回家还有点事情要做。”“下次再说吧,我现在走了,拜拜,晚安。”沈楼目送阮沅离开,直到楼下的卧室亮起灯,确定阮沅平安到家后。去卧室洗漱,洗脸时,他盯着镜子里自己,看了好半天。躺在床上的阮沅,盯着空荡荡的天花板,陷入沉思。他想和沈楼待在一起,这到底算是习惯,还是他喜欢沈楼?那沈楼对他呢,是从小到大的习惯,还是真的和别人有一点不一样?-第二天早上上学时,阮沅没有如以往般来敲沈楼家门,催沈楼骑车送他上学。沈楼在家等到最后一秒,他出门,走到阮沅家门口,正要敲门时。沈楼收到阮沅的消息。-三点水一个元:我今天早上有点事儿,已经提前出门到学校了。沈楼收起手机,离开阮家,下楼骑车去学校。沈楼到教室时,正巧撞上体育委员赵景林,正扒拉着前桌的阮沅在说话。赵景林是个自来熟,昨天阮沅和他搭完话后,他就默认他和阮沅混熟了。今天是周五,晚上在学校附近,有个音乐节活动,会来很多流行乐歌手。周围很多上班族都会去,班上也有很多同学要去凑热闹。赵景林提前抢了很多票,加一些加钱卖给同学们,他赚个差价,一张票赚个二三十的。他问阮沅,“咱班很多人都去音乐节,你想去吗?”阮沅对音乐还算感兴趣,有自己喜欢支持的乐队。听说在这次音乐节上,他喜欢的乐队也会出席,“班里很多人都会去吗?”赵景林得意,“那必须,贼热闹。”怕阮沅不相信,赵景林大手一挥,跟个dj打碟似的,故意压着嗓子喊道,“今晚要去音乐节的人,都举起你们的双手,让阮沅看到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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